株洲市民政局购买社会(社工)组织对困难群众认定核实抽查服务项目申报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3-23信息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相关文件要求,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低保等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经研究,我局拟购买社会(社工)组织对困难群众认定核实抽查服务。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条件
(一)申报对象
在株洲市民政部门依法登记一年以上的民办非社会服务机构,机构独立运营良好,具备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社工)组织。
(二)申报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规范的组织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有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
3.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前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诚信体系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组织名单。
二、项目内容
(一)通过走村入户,核查已经享受到社会救助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信息比对,评估救助帮扶效果,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提出专项救助建议。
(二)通过走访抽查、数据比对、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全面了解辖区暂不符合低保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群众,以及经救助后自身发展能力仍不足的困难群众,依据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救助政策,及时发现需求、跟进实施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
(三)通过做好信息收集、入户调查、核实等服务工作,撰写分析报告,提出对困难群众及时干预、精准救助、综合帮扶的建议,让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到社会救助,让社会救助更加精准、让困难群众更加满意。
项目要求随机选取9个县市区乡村振兴防返贫监测人口、重病重残对象、已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和临时救助对象共1500户(人)进行认定核查、抽查服务。其中:重残600户,重病600人,低保边缘家庭200户,临时救助对象100(人)。项目总额不超过18万元。
三、项目流程
(一)项目申报(3月23日—3月29日)
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申请表、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的复印件(正、反面)、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身份证复印件、工作人员相关专业资质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印证材料。
(二)评审立项(3月30日—4月5日)
市民政局成立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项目的评审立项及评估验收工作。评审委员会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方式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评选,最终确定项目承接机构。
(三)项目实施(4月6日—10月15日)
项目申报单位评选结果公示后,项目承接机构与市民政局签订项目实施(合同)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违约的处罚措施。项目服务周期为4月至10月中旬。项目承接机构在10月15日前向市民政局报送项目自查报告,并配合做好项目实施的绩效评估。
(四)评估验收(10月份)
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评估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项目执行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民政局相关项目,扣除项目资金30%。
四、资金使用
本项目资金仅用于本项目的实施,不得挪作他用。支出范围包括:实地调研、调研人员培训、培训老师授课、活动物资耗材、问卷调查、专家咨询评估和撰写调研分析报告、志愿者实地调研补贴、税费等。项目承接机构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进行项目财务独立核算。
联系人:黄晓利
联系电话:0731-28685502
邮箱:1415148087@qq.com
附件:株洲市民政局购买社会(社工)组织对困难群众认定核实抽查服务项目申报书
株洲市民政局
2023年3月23日
株洲市民政局购买社会(社工)组织对困难群众认定核实抽查服务项目申报书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