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对5家社会组织作出限期停止活动的行政处罚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17信息来源:
株洲市民政局
对5家社会组织作出限期停止活动的行政处罚公示
经查,株洲市职业经理人协会、株洲市汉华交流公益联合会、株洲联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学技术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连续两年及以上,未以任何形式接受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鉴于5家社会组织积极主动整改并得到业务主管部门的支持,消除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参加2022年度检查,年检结果为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株洲市民政局对此5家社会组织依法作出限期停止活动3个月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之规定,自行政处罚生效之日起,株洲市民政局将此5家社会组织列入株洲市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株洲市民政局作出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株洲市民政局
2023年7月17日
附件:
株洲市民政局作出限期停止活动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类别 |
1 | 株洲市职业经理人协会 | 社会团体 |
2 | 株洲市汉华交流公益联合会 | 社会团体 |
3 | 株洲市江苏商会 | 社会团体 |
4 | 株洲联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科学技术协会 | 社会团体 |
5 | 湖南株洲达德教育培训学校 | 民办非企业 |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