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基层社工站督导储备人才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01信息来源:

关于开展全市基层社工站督导储备人才培训的通知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积极响应《湖南督导人才库入库要求》,结合全市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社工站发展实际,市民政局将组织开展全市基层社工站督导储备人才培训,加强选拔、培养专业能力强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在全范围内选拔一批专项培训督导和培训一批督导储备人才社会工作机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以及具有社会工作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社会工作的骨干、管理人员均可报名。

    二、工作安排

(一)报名阶段2023年12月7日前符合条件人员自愿报名专项培训督导或督导储备人才。专项培训督导由市民政局进行资格初审、面试后择优确定,督导储备人才由市民政局进行资格初审后参加现场集中授课。

(二)授课阶段(2023年12月中旬)。开展为期3天的现场集中授课,结合授课表现和课后面试情况择优选择督导储备人才所有入选的督导储备人才参加为期1天的市区基层社工站实地督导培训。

(三)实训阶段(2024年1月至6月)。专项培训督导结对指导入选督导储备人才为所在机构(社区或者单位)开展督导实践工作

(四)考核阶段(2024年7月)。检验学习成效,举办督导储备人才培训答辩会,通过考核人员由市民政局颁发结业证书。

    、资格条件

(一)专项培训督导报名条件符合其一即可

1.持有社会工作者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株洲地区从事一线社会工作服务5年及以上,且具有2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历和1年以上督导经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参与执行中央、省级社会服务类项目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参选人员,服务年限可相应减少1年

2.持有社会工作者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在株洲地区从事一线社会工作服务6年及以上,且具有3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历和2年以上督导经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参与执行中央、省级社会服务类项目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参选人员,服务年限可相应减少1年

3.湖南省首批本土社会工作助理督导人才可直接入选。

    (二)督导储备人才报名条件。持有社会工作者初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在株洲地区从事一线社会工作服务3年及以上,且具有2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历;具有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参与执行中央、省级社会服务类项目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参选人员,服务年限可相应减少1年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27日(星期17:00止。

(二)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有关证明材料随报名表电子档及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指定邮箱:851355508@qq.com。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毕业证书,社会工作资格证书社会工作从业经历、项目管理经历和督导经历证明材料发表的社会工作专业文章参与执行中央、省级社会服务类项目绩效评估为优秀等次的依据,个人荣誉等材料扫描件。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申报类别(专项培训督导/督导储备人才)”。

    五、注意事项

1.涉及工作年龄和工作经验计算的,以2023年1130日为时间节点。

2.报名表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单位应对本单位报名人员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信息造假等不实情况,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3.本次培训由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负责组织实施,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授课和考核阶段提供渌口区、醴陵市、攸县、茶陵县、炎陵县参加人员食宿,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4.面试授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联系人: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易海燕 ,联系电话:0731-28685517,15973360010。

 

附件:1.专项培训督导报名表      

专项培训督导报名表

2.督导储备人才报名表

督导储备人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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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