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9211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25信息来源:株洲市民政局
株民复字〔2018〕16号(B类)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92110号提案的
答 复
陈志委员:
您提出的《将适老公共交通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您在提案中根据我市开展适老公共交通服务的现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指导作用。经市民政局6月20日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面对人口老龄化浪潮,我市积极应对、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发展养老事业,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截至去年底,全市共有各类养老床位22324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床位数约31.4张,在全省处于前列。
2017年11月,我市获批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做好我市的试点工作,我们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体系,先后出台了《株洲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株政办发〔2018〕5号)、《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号)、《株洲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株政办发〔2018〕7号)等文件,为深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业务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改革试点工作关键是落实好“1386”,即实施一个试点方案,遵循三条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统筹发展、智慧发展、融合发展),开展八大行动(规划引领、政策创制、开放带动、设施建设、“互联网+”、服务提升、医养结合、人才强基),实现六化目标(社会化、便利化、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化、专业化),探索和解决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瓶颈问题,力争通过三年(2018年—2020年)努力,在关键领域和环节,比如老工业基地为老设施改造等方面,率先探索、重点突破、作出示范,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可落地、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株洲经验。
我市养老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工作刚起步,还存在很多问题。下一步,民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大力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结合您在提案中所提相关建议,2018—2019年,我市拟在芦淞区开展政府购买适老公共交通服务试点,将无障碍出行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为老年人出行提供交通保障。2020年,将芦淞区该项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切实惠及全市老年群众。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易湘东
承 办 人:王 璟
联 系 电 话:28685539
株洲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6日
主动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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