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92030-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24信息来源:株洲市民政局
株民复字〔2018〕5号(B类)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92030-1号提案的答复
胡露、文新宇、龚新胜、文虎龙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关爱留守儿童保护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经株洲市民政局5月24日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开展了帮扶关爱活动工作
(一)摸清了底数。我市去年起就开展了农村留守儿童的排查工作。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会同教育部门及公安机关对全市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摸排数据进行了比对核实,2017年底我市留守儿童为17000多人。从区域分布来看,主要集中在攸县、醴陵、茶陵和株洲县,占全市总数的84.67%。
(二)进行了部署。一是市救助管理站开展了“阳光下没有孤独”株洲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购买专业社工机构负责具体执行,聘请了专业的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也加强了对未保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基层儿童工作者的服务能力。二是加强全市四级关爱平台建设,做到市县有中心,乡镇有站、社区有家。2017年底我市共建立225家留守儿童之家,覆盖率达到20%。三是召开了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26家联席单位参加共商留守儿童保护体系,明确了各自职责和任务,成立了株洲市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四是制定下发了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工作方案,各级救助站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农村留守儿童日常工作。
(三)开展了帮扶。各级民政部门切实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指导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详实完备、动态更新的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台帐,指导村(社区)、社工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人员树立强制报告意识,开展强制报告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发挥兜底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队伍建设。民政部门将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其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开展关爱保护公益活动。
(二)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我市将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机制,努力构建“政府、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村(居)履行强制报告义务,在工作中发现留守儿童有脱离监护、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时,第一时间向当在公安机关报告。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及时受理有报告,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机制,强制报告责任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健全评估帮扶机制,乡镇、街道会同民政、公安在村(社区)、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家属、社工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控情况、身心健康等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于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部门将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爱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将依法按程序及时处理。
(三)完善服务体系。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政府托底为支撑,社会关爱为补充的救助保护服务体系。村(社区)定期走访,加强与留守儿童的联系,督促父母履行监控职责和抚养义务。教育部门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妇联依托妇女之家、春蕾爱心屋等场所及项目,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
2018年我局将继续保持与各有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加强统筹管理,加快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构建留守儿童之家“市有示范、县有中心、乡镇有站、村社有家”四级网络和“1名儿童+1个社工+1个志愿者+1名老师+1名村干部”的保护模式,争取三年全覆盖。
感谢您们对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易湘东
承 办 人:万 莉
联 系 电 话:28685501
株洲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
主动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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