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9203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7-24信息来源:株洲市民政局
株民复字〔2018〕4号(B类)
关于市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第2092030号提案的答复
教育界别:
贵界别提出的关于《加快村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心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株洲市民政局5月24日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关系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民生大事,需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来抓好抓实。2017年我局构建了市、县、乡、村四级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网络,并已建立“四级”示范点。2017年底我市实现了全市行政村20%的儿童之家覆盖率,建设完成225家。2018年初拟建283家,预计年底达到60%的覆盖率,并规划在三年内实现全市100%覆盖。
我市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儿童之家)根据儿童身心各方面的实际需求设置了课外学习、文体活动、亲情沟通、图书阅览、档案管理、心理咨询等功能区。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了基本设施设备,包括电子档案管理和网络视频用的电脑、档案柜、图书柜、书桌椅、儿童书籍、文体器材等,并要求示范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构(儿童之家)电脑不少于3台,儿童书籍有不少于500册,文体器材不少于6种,每种不少于4件。
同时,积极协调社会力量参与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加强儿童之家的活动管理。我市芦淞区、荷塘区与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合作共同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在荷塘区由大同社工运营的“花季护航”留守儿童关爱项目更加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清单中,成为荷塘区“三社联动”便民工程中的一项重点工作,以月塘街道野鸭冲、水竹两个社区为基点辐射整个街道,以留守儿童为重点服务对象,开展新芽课堂、驻校服务、“海星助学”公益爱心补课、夏令营活动、日常走访等多元化多维度的服务内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其他县市区也积极动员村(居)委会贴近留守儿童家庭,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日间照料中心等服务场所为留守儿童营造良好活动环境。
2017年8月18日,我市召开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推进会暨第一次联席会议。出席会议的有市政府秘书长及市民政局、妇联组织、教育局、公安局等26个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在会上全面启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联动机制,强化了组织保障、明确了职能职责。同时责成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深入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一是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方面,共帮助一千多名无人监护和父或母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主要通过指定委托监护人的方式落实监护责任。二是在落实控辍保学责任方面,通过摸底排查发现的34名失学辍学儿童,除1名病故以及1名因身体残疾由教育部门上门送教外,其余已返校复学。三是在落实户口登记责任方面,全市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已全部登记户口。四是在落实强制报告责任方面,我局通过“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会同教育、卫计等部门,要求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工作人员等强制报告责任主体落实强制保护责任。全市未发现一例强制责任主体不及时履行报告义务,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不履行临时监护责任,以及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不履行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审判职责的。五是在落实临时监护责任方面,对于公安机关护送来的正处于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状态,且暂时联系不上外出务工父母的农村留守儿童,我市配备了民政局临时救助办公室以及株洲市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以最利于儿童利益的方式为他们提供临时生活照顾,确保了我市无一例无人照看的农村留守儿童。六是在依法打击遗弃行为方面,我们以“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形式,会同公安、检查、法院等单位,严查遗弃留守儿童行为,确保了全市无一例农村留守儿童因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其长期缺乏照顾或遗弃致使留守儿童身体严重损害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等恶劣情节。截止2017年底,全市无一例由于上述工作未到位而导致的农村留守儿童伤残或死亡案件。
2017年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已列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的绩效考核内容。2018年我局将继续保持与各有关单位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加强统筹管理,加快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构建留守儿童之家“市有示范、县有中心、乡镇有站、村社有家”四级网络和“1名儿童+1个社工+1个志愿者+1名老师+1名村干部”的保护模式,争取三年全覆盖。2018年民政局将积极争取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经费,加大对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的资金投入,保障儿童之家的良好运行。
感谢贵界别对我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易湘东
承 办 人:万 莉
联 系 电 话:28685501
株洲市民政局
2018年6月1日
主动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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