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4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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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对外公开    

 

 

 

 

株民复字〔20202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1184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市市场监管局

樊菁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老领域老人消费等权益的保护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加大民办养老机构扶持力度。2018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号),对民办养老机构土地使用、税费优惠等进行了明确,并提高了民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设立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岗位补贴,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机构。

二、加强养老机构监管。2019年开始,我市取消养老机构许可,新设立养老机构均向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备案,市、县民政部门重点做好事中事后监管。2019年,我局建立了市本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与各县市区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便于监管各县市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及各类老年服务对象。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我局在养老服务监管平台中建设了“安联网”,将城区主要养老机构公共区域的摄像头接入系统,方便对各养老机构进行监管。同时,我局着重做好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的督查,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到位。

三、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为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工作,我局积极履行宣传、发现和告知三大职责,以安全检查为手段,通过联合打非、公安等部门,督促整改落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我局联合市打非办印发了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资料,在各养老机构、各社区进行张贴和发放。同时,我局印发了《株洲市民政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民政系统防范养老机构非法集资十条措施>的通知》(株民函〔202017号),要求各县市区创新方式,通过电视台、公交车广告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养老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并对辖区内已许可和备案的养老机构采取正面清单管理的形式,定期进行发布。在安全生产检查中,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涉嫌老年人的非法集资行为,发现线索,及时通过公函的形式抄报给市直相关部门,做到了互通信息、联合整治。

四、我市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关情况。2017年我市获批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以来,已先后出台了《株洲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株政办发20185)、《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株洲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株政办发20187)等文件,为深入推动我市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截至去年底,我市“县市区有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乡镇)有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有日间照料中心、小区有驿站”的四级养老设施网络覆盖率已达90%,老年人普遍能接受到“一碗热汤”的养老服务。2019年,我市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中,各县市区均开通了12349为老服务热线,建立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老年人及其家属可以通过拨打12349热线购买所需的养老服务(如助餐、助浴、助洁等),各县市区热线员接线后通过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派单给相应的线下供应商,通过线上派单、线下服务的方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养老服务,解决老年人的吃饭、保洁等难题。

 

 

 

 

承办负责人: 易湘东   

   人:      

话:  28685862   

 

株洲市民政局       

2020529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