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9418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
A类
同意对外公开
株民复字〔2020〕4号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94184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发改委:
冯汉桥、江轶、周康波、朱桂生委员提出的《打造株洲养老产业园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状
株洲现有总人口408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比18.3%,是典型的深度老龄化社会。近年来,株洲市立足养老服务需求“9073”的分布实际,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建立了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医养有机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截至2019年底,全市养老床位数达到28132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37.7张。
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强化财政公益职能,夯实居家养老基础。对全市80岁以上的老人,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区别年龄层次给予不同的高龄津贴,同时,对城市“三无”、农村“五保”以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等给予不同标准的基本养老服务补贴,支持这些对象居家养老,2019年,发放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人数3000余人,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建设四级养老设施网络。结合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养老服务行动,我市推进了“县市区有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乡镇)有养老中心、社区(村)有日间照料中心、小区有驿站”的四级养老设施网络建设,截至目前,我市四级养老设施网络覆盖率达到90%。三是依托智慧养老构建为老服务网络。在对全市老年人进行摸底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养老服务基础数据库,并同步建设了市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和县市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在全省率先开通了“12349”为老服务热线、开发了“株洲养老”手机APP和养老电视频道,初步形成了“一库一平台一热线一超市一频道”的智慧养老格局。其中,“12349”为老服务热线、“株洲养老”手机APP和各县市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着力构建了全方位覆盖、全天候响应、全链条供给、全时段监管的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打造了“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初步实现了“云上养老”“智慧养老”。2019年,我市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评选为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随着养老服务智慧化升级,养老服务质量效率水平将得到大幅提升。四是探索依托老年协会发展农村养老。株洲市1016个行政村都建立了老年协会,积极探索了“老年协会+留守老人”居家养老模式,推动了农村留守老人养老环境的改善和优化。
在机构养老体系建设方面:一是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目前,除市本级公办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缺失外,株洲市共有县市区级公办福利院(福利中心)9所、乡镇敬老院111所、中心敬老院4所,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基本实现了全覆盖,有的合并乡镇甚至有2—3所公办敬老院。二是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201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号),对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护理人员岗位补贴等进行了调整和明确,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引进和培育了盛康、颐宁园、普亲、海福祥、华人照护等养老机构。三是推进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转型。芦淞区社会福利院、荷塘区仙庾镇敬老院等公办养老机构引入民办机构运营,成功走出了公建民营的路子。
在医养结合方面:推进养老护理、医疗一体化建设,积极探索长期照护体系路子,通过养老院内设医疗、护理机构或者通过签约的方式开展养老院和医院“院院合作”;支持公立医院拓展医养结合服务,引导厂矿医院转型成为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基层医卫机构开展社区居家医养服务,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大型医养机构,形成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株洲特色。从2017年开始,株洲市财政每年预算医养结合资金500万元,用于支持医养结合机构建设与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养老服务业既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将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在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既要避免过度事业化而导致的“福利陷阱”,也要避免过低产业化而造成“养不起老”的现象,因此,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事业与产业并重的方向来发展养老服务业。具体来说:
(一)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贯彻落实《株洲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多层次多样化发展。加快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发展和护理型床位建设,继续提升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和护理型床位占比。贯彻落实《株洲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洲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加快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抓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各项任务落实,发挥社会力量在养老服务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既培育引进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大中型机构,也发展小微型、嵌入式、便利化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拓展多样化、个性化、差异化养老服务业态,满足老年人需求。
(二)进一步加强设施建设。在城区,以《株洲市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规划》为引领,盘活老旧小区存量资源,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人平0.25平方米养老用房规定。同时,建设市第一老年养护院,补齐市级养老服务设施短板,推动我市养老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在农村,稳步推进敬老院公建民营改革,延伸拓展农村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农村敬老院等机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等养老服务模式。继续支持农村“老年协会+留守老人”养老模式,做实村级养老服务点,拓展丰富服务内容。
(三)进一步推广“智慧养老”。督促各县市区12349为老服务热线和养老服务信息平台规范化运营,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市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加强对机构安全、人员安全、服务质量、服务流量等的监管。市、县两级加大“智慧养老”服务的宣传推广,为更多需要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老年人提供便利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四)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兜底保障作用,重点保障和改善城乡经济困难和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照护和医疗,政府资源更多投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积极推进医、护、养一体化,进一步摸清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底数,对已经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指导其规范服务;对尚未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养老机构,主动对接卫计和人社部门,推动其整改提升。探索建立长期照护体系,参照养老保险做法,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提供制度保障。
(五)进一步强化人才和标准支撑。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培训教育和护理人员岗位补贴落实,提升养老服务人才素质。同时,着力加强养老服务、服务设施、行业监管标准化建设,提升养老服务业专业化、标准化水平,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承办负责人: 易湘东
承 办 人: 王 璟
联 系 电 话: 28685862
株洲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