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9408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
A类
同意对外公开
株民复字〔2020〕5号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94082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卫健委:
张伟辉、谢苇、袁秀菊、欧德清委员提出的《关于利用原企业医院与社区卫生院服务中心建设医养结合院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医养结合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养老服务工作重点,市财政从2017年起每年预算500万元支持、引导医养结合机构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我市于2018年将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写入《株洲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株政办发〔2018〕5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8〕6号)、《株洲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株政办发〔2018〕7号)等三个文件,对推进医养结合进行全面规划,明确目标任务,阐明方式方法。二是鼓励厂矿医院转型医养结合。我市智成医院、五公司职工医院等厂矿医院成功转型医养结合,为失能老年人提供全天候照护服务,成为我市医养结合工作的一大亮点。三是鼓励社会资本开展医养结合。引进和培育普亲、盛康、海福祥等知名企业发展医养结合,为我市医养结合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四是鼓励公立医院拓展养老服务。如市人民医院在原有老年病科的基础上,登记成立了市仁康养护院,贺家土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金山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民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发〔2019〕17号)和《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做好医养结合机构审批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湘卫老龄发〔2019〕1号)精神,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等工作,督促县市区做好医养结合机构的备案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各医养结合机构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同时,认真落实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及护理人员岗位补贴等资金支持,促进医养结合机构健康发展。
承办负责人: 易湘东
承 办 人: 王 璟
联 系 电 话: 28685862
株洲市民政局
2020年5月29日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