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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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民复字〔2020〕6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95号建议的答复
武挪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促进青年社会组织发展的建议》收悉,十分感谢您对我局提出的宝贵建议。经我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根经调研和借鉴并结合我市社会组织发展现状,我市起草了《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经征集有关省直单位、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多个社会组织管理专家的建议,对该《意见》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现已通过市委深改会,将于2020年6月正式出台。
1. 针对有效整合部门间资源,实现公共服务的共建共享,把好政府购买服务入口关的建议。
我市为了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在2019年底梳理了政府各部门需求清单、资金清单,收集了部分社会组织的能力清单及有关信息并在株洲社会组织网上公布。在即将出台的《意见》明确“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逐步扩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实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常态化。机构编制部门负责起草政府职能向社会转移有关政策文件,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政府转移职能目录梳理编制,开展试点工作。民政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具备承接能力社会组织名录及能力清单。政府各部门购买服务需求清单、资金清单、能力清单以及有关信息,应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支持社会组织提供公共服务;在《意见》的相关配套文件中《株洲市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条件的社会组织推荐性目录编制管理办法》规定了如何指引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汇编,并对目录编制有严格的管理。
2. 针对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支持青年社会组织的培育。
我市提出“加大财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社会组织资金支持力度。市财政统筹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社会组织专项执法管理经费、孵化基地建设及运营资金、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督导评估评优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5A级、品牌性社会组织,县市区参照市级做法执行。财政根据政府购买的需要,加强扶持有需要的青年社会组织。
3. 针对强化过程监控和结果评估,提高社会组织服务质量。
我市对政府购买的所有项目都会进行过程监控和项目结果的绩效评估。一是每年和第三方的评估机构合作对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成立专门评估委员会,定期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2019年底,在长沙第三方专业评估中心配合下,评选出我市5A级社会组织4家,4A级社会组织4家,3A级社会组织6家。二是每年开展全市4%抽查。2019年,委托第三方事务所对40多家市本级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制度建设、财务规范、项目运作、重大事项决策以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几家社会组织进行了约谈。三是不断规范财务管理。目前已下发《株洲市社会组织财务管理指引》,对社会组织的财务管理有清晰的要求。我市为了规范社会组织财务工作,与用友公司共同开发社会组织专用财务软件,免费给全市社会组织安装使用。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 下一步我市将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并且对各条政策进行责任分解,届时将列入市委督查、绩效考核内容和社会治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
2. 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重点培养一批青年社会组织,将他们纳入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进行培养指导。我市孵化基地会长期与湖南大学社会组织专家教授合作,对弱小的社会组织进行一对一的孵化培养,提高我市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
承办负责人:易湘东
承 办 人:易 枝
联 系 电 话:28685544
株洲市民政局
2020年6月1日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