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9405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
C类
同意公开
株民复字〔2020〕10号
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094055号提案的答复
吴爱清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推进攸县撤县设市》的提案收悉,经株洲市民政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于2014年7月25日向省政府递交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攸县设立攸州市(县级)的请示》(株政〔2014〕36号)。省政府于同年12月23日向国务院呈报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攸县设立攸州市的请示》(湘政〔2014〕41号)。由于自1997年起撤县设市工作一直被冻结,故攸县撤县设市请示未得到批准。2016年国务院出台新的设市标准和程序,同时省政府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6〕95号)“支持邵东县、宁乡县、桂阳县、攸县、祁阳县、道县、祁东县撤县设市” ,我市同省民政厅沟通,提请再次启动攸县撤县设市工作。
二、2017年底,省民政厅对照指标要求,反复核实评估并报省政府同意,选择了邵东县启动撤县设市申报程序,攸县因县政府驻地搬迁未按程序申报且当年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暂缓申报。2019年7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民政部批复同意邵东县撤县设市。根据 “一件一报、没有办理结果前不能呈报新的请示”的要求,省民政厅在邵东县撤县设市获批后随即启动了祁阳县撤县设市申报程序。由于种种原因,仍未同意我市攸县启动撤县设市申报程序。
三、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4号)中行政区划调整必须“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总体保持稳定、依法依规依程序”的规定和唐白玉厅长关于行政区划调整“从严从紧审慎稳妥”的指示,我市将积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及时同省民政厅沟通并跟踪祁阳县申报进程,同时指导攸县提前做好相关方案论证和风险评估,做细做实各项设市指标,努力争取省民政厅尽快同意攸县重启撤县设市申报程序。
承办负责人:易湘东
承 办 人:高章明
联系电话:18867305581
株洲市民政局
2020年5月13日
主动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