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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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株民复字〔202011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0号建议的

  

 

唐亚明、邬凌云、张赐华代表:

提出的《关于建立城乡帮困工作长效机制的建议》收悉,经株洲市民政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社会救助体系现状

株洲市委、市政府对社会救助工作一贯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一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的民生工作长抓不懈,通过各项有力措施不断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举全市之力把社会救助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是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职责,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为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帮扶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问题,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的意见》(株发〔20109号),成立了全市建立健全社会救助帮扶体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任顾问,市委副书记、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组织、宣传等40余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统筹解决城乡困难群体在基本生活保障、灾害救助、医疗救助、就学资助、住房困难、就业援助、法律援助、社会公益项目救助帮扶等8个方面的问题。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协调机构。特别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715号)精神,各县市区对现有困难群众社会救助帮扶体系进行了健全完善,成立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参与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确保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就医、就学、住房等生活实际问题能得到有效解决,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年2月,湖南省民政厅、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等10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的通知》,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工作,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我局正在联合有关部门加紧研究制定株洲市兜底保障对象救助帮扶长效机制。

二、对相关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建立政府购买的扶持制度的建议政府购买服务是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以及政府履职所需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由政府根据合同约定向其支付费用。为切实加强新形势下基层民政能力特别是社会救助能力建设,增加民政服务有效供给,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活力,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和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株洲市民政局与市委组织部、编办等六部门联合下发《株洲市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发〔201854),落实村级民生协理制度、开展民政服务能力培训、完善一门受理、协调办理窗口建设、统筹指导社工站建设、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湖南省民政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印发湖南省民政厅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湘民发〔201817),公布了民政系统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管理、社工服务等1366项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凡列入上述目录并已安排财政资金的服务事项,将逐步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在执行中如确有需要新增购买服务事项,可通过省民政厅与省财政厅衔接修改目录。

(二)关于加强对社会组织及社工的培育、加强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厅社会组织管理局的指导支持下,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紧紧围绕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在发展社会组织数量的同时也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组织应有的作用。2019年我局指导完成了市本级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整体的提质改造工程,前后共投入资金近100万元,建设完成一个功能布局合理的全新孵化阵地;孵化培育基地以培育社会组织,创新社会治理为服务宗旨,以党委政府引导、社会组织运营、专业方法服务、三社协同联动为运营模式,以政府采购社工服务为平台,实现了民间运作。基地自成立以来,开展了大量的实质性工作,与全市社会组织建立了良好的专业关系,获得了相关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的认可,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基地运营一年多来,共孵化培育本土社会组织15家,基地先后举办了社会组织负责人能力培养、机构运营与管理等主题的10期培训。全市100多家社会组织派出逾500人次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运营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有效的提升了社会组织的各项工作能力。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未来,我们要将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打造成六大平台:社会组织综合管理与信息平台、公益组织孵化与培育平台、社工专业人才建设培养平台、公益创投与社区服务平台、项目督导与评估平台、社会治理创新与发展平台。

(一)继续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作用

一是继续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机制。出台管理政策、完善奖励扶持办法、对备案和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资金、场地、培育等方面的扶持;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合力,在实践中培育和发展,鼓励和指导更多的社区成立社会组织联合会,整合多方资源,凝聚社区社会组织力量,大力推动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项目,在参与社区治理的实践中提升自身能力水平。

二是充分发挥我市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作用,推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督促和指导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开展工作。具体做法还有:

1.将出台株洲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运营管理办法,加强对孵化基地运营单位的监管考核,采用周周听汇报、月月有计划、季季有考核的模式,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推动社会组织孵化株洲标准建立,规范孵化基地运行机制。

2.将制定年度孵化目标任务,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并对孵化出壳的社会组织进行回头看,作为对孵化基地工作完成情况考核的参考数据。

3.再组织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负责人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引进大量专业社会工作人才,建立株洲市社会工作研究院提升孵化基地专业化程度以及加强我市孵化基地的综合能力。

目标是将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打造成一个能为全市社会组织提供孵化指导、培育提升、壳外提质、精英打造,并进行专业化的政策咨询、资源链接、项目对接、能力培训、财务托管等多种服务的综合平台。

(二)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推动社会组织深度介入社区治理服务

规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渠道,用好专项资金,在规范购买服务资金渠道的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进行奖励和资助,利用奖励政策鼓励专业社会组织承接我市项目。掌握在我市承接项目的各个社会组织的专长和优势,引导社会组织去承担力所能及的业务范围内的社会服务。对社解决社区热点难点问题的项目加大资金投入。切实解决社区居民的实际问题,助力我市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

 

承办负责人:易湘东

   人:周仁辉

联系电话:28685502

 

 

                                   株洲市民政局

                                 2020528

 

 

 

 

 

 

                                                        

主动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629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