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
C类
同意公开
株民复字〔2020〕19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87号建议的
答 复
朱志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产业实施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概况
2017年,我市获批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市政府办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养老服务的三个重磅文件,即《株洲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洲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按照试点方案部署,三年来,我们以社会化、便利化、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化、专业化“六化”为目标,开展了规划引领、政策创制、开放带动、设施建设、“互联网+”、服务提升、医养结合、人才强基等“八大行动”。一是着眼于便利化,着力完善体系。全市推进了“县市区有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乡镇)有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有日间照料中心、小区有驿站”的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90%。截至2019年底,我市养老床位数28132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7.7张,老年朋友普遍能接受到“一碗热汤”的养老服务。二是着眼于社会化,着力扩大开放。借助市场“无形的手”,近年来,我市引进和培育了盛康、颐宁园、海福祥、夕乐苑、普亲、华人照护等一批社会力量举办的专业机构,并支持其开展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有所增加。三是着眼于信息化,着力智慧养老。在全省率先开通了一条全市统一的“12349”为老服务热线,建设了一个市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县市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100%覆盖,开发了一个“株洲养老”手机APP和一个为老年人定制化的电视频道,打造了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被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评选为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四是着眼于融合化,着力医养结合。推动厂矿医院、公立医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进医保,护理型床位占比有所提升。五是着眼于标准化,着力示范创建。先后出台了养老机构监管标准、养老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在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六是着眼于专业化,着力队伍建设。以培训提升人才,以待遇留住人才,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护理人才和社工(志愿者)人才三支人才队伍逐渐壮大,成为养老服务的主力军。
二、关于您提出的“给予建设用地政策支持”的建议
在2018年市政府办出台的《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中,有专门的土地支持政策,即“企事业单位、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的厂房、学校、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举办养老服务机构,经有关部门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五年内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在养老服务领域采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方式的项目,可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建设”。
三、关于您提出的“给予资金帮扶”的建议
从2018年开始,我市落实《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有关对民办养老机构的补贴政策,对城区民办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贴、运营补贴,对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按照等级给予护理人员岗位补贴。同时,我们目前正在研究对民办养老机构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运营的奖励机制,鼓励和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做大做强。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 易湘东
承 办 人: 王 璟
联 系 电 话: 28685862
株洲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日
主动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