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7-13信息来源:
A类
同意公开
株民复字〔2020〕22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21号建议的
答 复
聂岚艳、罗朝阳、周春慧、周新伟、易清芳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大力开展养老服务,抓住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的契机,使株洲养老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工作概况
2017年,我市获批为全国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城市。为推动试点工作开展,市政府办于2018年出台了关于养老服务的三个重磅文件,即《株洲市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2018—2020年)》《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株洲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按照试点方案部署,三年来,我们以社会化、便利化、信息化、标准化、融合化、专业化“六化”为目标,开展了规划引领、政策创制、开放带动、设施建设、“互联网+”、服务提升、医养结合、人才强基等“八大行动”。一是着眼于便利化,着力完善体系。全市推进了“县市区有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街道(乡镇)有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村)有日间照料中心、小区有驿站”的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建设,覆盖率达到90%。截至2019年底,我市养老床位数28132张,每千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7.7张,老年朋友普遍能接受到“一碗热汤”的养老服务。二是着眼于社会化,着力扩大开放。借助市场“无形的手”,近年来,我市引进和培育了盛康、颐宁园、海福祥、夕乐苑、普亲、华人照护等一批社会力量举办的专业机构,并支持其开展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经营,社会力量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有所增加。三是着眼于信息化,着力智慧养老。在全省率先开通了一条全市统一的“12349”为老服务热线,建设了一个市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县市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实现100%覆盖,开发了一个“株洲养老”手机APP和一个为老年人定制化的电视频道,打造了一个“没有围墙的养老院”,被工信部、民政部、国家卫健委评选为第三批智慧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四是着眼于融合化,着力医养结合。推动厂矿医院、公立医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等转型发展养老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并进医保,护理型床位占比有所提升。五是着眼于标准化,着力示范创建。先后出台了养老机构监管标准、养老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在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探索。六是着眼于专业化,着力队伍建设。以培训提升人才,以待遇留住人才,养老服务经营管理人才、护理人才和社工(志愿者)人才三支人才队伍逐渐壮大,成为养老服务的主力军。
二、关于您们提出的“提高养老工作地位”的建议
2019年,市委将养老服务纳入“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五大行动中,每个季度市委对各县市区进行考核排名,养老服务工作得到纵深发展,市县党委、政府对养老服务工作重视程度得以提升。
三、关于您们提出的“明晰养老工作定位”的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养老服务业既是关系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将养老服务事业与产业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因此,在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既要避免过度事业化而导致的“福利陷阱”,也要避免过低产业化而造成“养不起老”的现象。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事业与产业并重的方向来发展养老服务业。
四、关于您们提出的“让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真正到位”的建议
2019年,我市开展“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养老服务行动,要求各县市区的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覆盖率达到90%。为完成此项指标任务,各县市区均加大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力度,截至2019年底,我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已达到1000余个。但存在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即建筑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具备“五室一场”(医疗室、活动室、图书室、休息室、配餐室、室内或者室外健身场所等),且服务规范化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较少。2018年市政府办出台《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给予不高于10万元每个的建设补贴。同时,文件提出要推进城市居家和社区养老设施全覆盖,对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的,必须按照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0.25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要求独立成栋,并将此标准列入规划审批流程。
五、关于您们提出的“提升养老服务的品位”的建议
我们在下步的工作中会认真学习借鉴,我们会积极争取财政给予更大的支持,探索长者餐厅和日间照料中心长效运营机制,做好喘息服务和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工作,抓好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让更多老年人享受更贴心的养老服务。
感谢您们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 易湘东
承 办 人: 王 璟
联 系 电 话: 28685862
株洲市民政局
2020年6月2日
主动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