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1136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2-06-30信息来源:
A 类
同意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
株民复 字〔2022〕 2 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 1136号建议的
会办意见
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茶陵刘雪平等四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防止特殊困难群体因病致贫救助力度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积极出台市级慈善表彰制度等激励措施。
根据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建立和完善慈善表彰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对各级政府开展的慈善表彰奖励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市民政局积极参加“中华慈善奖”、“湖南慈善奖”的申报评选工作,表彰热心参与、支持株洲慈善事业发展,并在慈善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社会影响较大的个人、企业、机构。目前正准备对接市人社局建立市级慈善表彰制度。
二、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
为减轻部分困难群众(职工)因患重特大病造成的家庭困难,株洲市慈善总会多年来实施大病救助(慈爱助医)项目,为身患重大疾病而家庭又特别困难的患者得到及时治疗、减轻家庭困难发挥了很好的作用。2021年全年分两次(上半年、下半年)共计救助227人,安排救助资金215.3万元。2021年“99公益日”腾讯网络募捐期间,株洲市慈善总会联合全市慈善组织上线16个母项目,108个子项目,共计筹款1143万元,获得腾讯配捐230万元。今年我们会倡导全市慈善组织在“99公益日”多上线几个为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的项目,号召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慈善捐赠活动。
三、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规定,企业或个人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用于符合法律规定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准予按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市民政局2021年确认了14家社会组织取得2020-2022年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承办负责人:谭艳
承 办 人:陈阳明
联 系 电 话:0731-28685517
株洲市民政局
2022年 4月28日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