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30信息来源:
A类
同意公开
株民复字〔2022〕12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
答 复
肖锦霞、谷兢兢、刘彦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构建社会化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机制的建议》收悉,经株洲市民政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监督管理,加大扶持力度。一是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广项目负责制,实现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常态化,加大财政金融、税收支持力度,积极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发展基金,拓宽社会组织筹资渠道,为青少年心理健康类社会组织提供发展保障。二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株洲市社会组织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构建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社会组织管理机制,明确各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指导所属社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保证工作开展的专业性、合法性、程序性。三是加大对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力度,目前株洲市青少年心理健康协会已经申请成立登记,处于预分配状态。
二、助推优质项目,创新服务体系。株洲市民政局联合各社会组织,形成共识、凝聚合力,严格把关审批流程,推出“助力青少年成长计划”项目,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活动。过去两年时间,项目在株洲20多所学校和多个社区完成了以儿童、青少年及家庭为主要受益群体的各类公益课堂200多次,开展了1000次特殊青少年专业社工上门服务,完成200名心智障碍青少年的阶段性社会融入服务,直接服务群众6万余人,项目受到社会各界好评。2022年以来,项目已在锦绣华都小区、尚格社区、“泰山一号”小区三个小区进行试点,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做法,积累经验,最终将成熟的服务模式予以复制推广,给更多的青少年提供关爱服务。
三、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对接从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类社会组织,如株洲市心理学会、各社工服务机构、以市妇联、共青团市委为业务主管单位的青少年类社会团体,利用节假日等契机,依托学校、社区等平台,组织开展各类心理辅导,构建联动机制,号召社会各界关注青少年心理健康,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中来。今年以来,从事青少年教育服务的社会组织都开展了相关教育培训活动,如株洲市心理学会在在渌口区淦田中学开展“青春自护,不负韶华”主题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以更专业、更科学的形式指导青少年正确认识自己的心理状况。
承办负责人: 谭艳
承 办 人: 易枝
联 系 电 话: 13973330028
株洲市民政局
2022年6月27日
同意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