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2-06-30信息来源:
A类
同意公开
株民复字〔2022〕14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24号建议的
答 复
周湘雄、刘勇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荷塘基层治理先行区建设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力助推荷塘区基层治理试点建设。近年来,市民政局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各类城乡社区治理示范创建工作,早在2019年便成功推荐荷塘区获评全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2021年,指导荷塘区以“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争当基层治理先行区”为目标,以试点村仙庾镇樟霞村、蝶屏村为突破口,实施典型引路,以点带面促进全区乡村治理改革,打造基层治理先行区。总结推广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典型经验,指导荷塘区茨菇塘街道开展服务管理创新实验。2022年5月,又积极指导茨菇塘街道参与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工作,围绕基层治理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先行先试,着力探索推进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努力将茨菇塘街道打造城全省乃至全国基层治理排头兵。
二、持续推动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升级改造。持续推动社区服务场所提质改造行动,2021年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700万,完成16个社区提质改造,其中市本级按新建60万元/个,改扩建20万元/个的标准对9个市区城市社区进行补助,共计投入资金340万元。联合市委组织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出台《株洲市城市五区社区服务用房集中清理移交工作方案》,开展城市社区服务用房移交专项行动,先后两批128个小区按要求移交社区服务用房,全市平均每个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达到910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面貌焕然一新。同步探索建立了民政部门参与小区交房验收机制,规定新建小区交房验收必须由民政部门确定社区服务用房达标签字后,方可完成验收,确保了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的政策落到实处。
三、稳步提高社区专职工作者福利待遇。推动县市区实行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员额管理,与市委组织部定期督查《株洲市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落实情况,按照“三岗十八级”指导标准,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起点工资为4764元/月,目前城市五区已全部落实到位。实施“头雁工程”,加强村(社区)干部培训,保证全市所有村(社区)“领头雁”每年至少接受一次县级以上培训,同时通过“线上+线下”“理论+操作”“跨市学”等方式,开展社区工作者培训,全面提升村(社区)工作人员履职能力和服务能力。积极开发社区社工岗位,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对于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的社区专职工作者,建立“职业津贴”。对于取得高级社工师资格的,津贴标准为300元/月;取得中级社工师的,标准为200元/月;取得助理社工师的,标准为100元/月。目前全市社区工作人员持证社工357人,全部落实了“职业津贴”。同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确保每个社区至少有1名专业社工,壮大了社区服务的专业力量,进一步激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四、全面加大社会组织财政扶持力度。一是梳理政府各部门需求清单、资金清单,收集了部分社会组织的能力清单及有关信息并在株洲社会组织网上公布,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二是积极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获得3A以上(含3A)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安排奖励资金和相关政策、项目支持,2021年度我市18家社会组织获评3A级以上。三是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用于社会组织专项执法管理经费、等级评估、年度检查、抽查专项资金、孵化基地建设、运营资金、公益创投项目资金、督导评估评优专项资金。
承办负责人: 谭艳
承 办 人: 吕俊杰
联 系 电 话: 28685544
株洲市民政局
2022年 6月17日
同意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