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0208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9-14信息来源:
A 类
同意公开
株民复 字〔2023〕 18 号
关于市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2102082号提案的答复
刘娅娟、谭海彦、闫春杰、丁利英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社区(村)公共卫生委员会作用》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4位委员对我市村(社区)公共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及提出的建议。目前,我市100%的村(社区)均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委员会,已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基层公共卫生治理效能不断提升。
一、健全工作机制。根据《关于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22〕3 号)文件精神,民政部门负责指导加强村(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建设,协调全市村(社区)组建公共卫生委员会,密切公共卫生委员会与居民群众联系。2022年,指导9个县市区,按照(湘民发〔2022〕3 号)要求先后出台关于加强村(居)民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或通知,指导村(社区)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委员会组织体系,明确成员工作职责,完善工作制度。截止2022年4月,全市100%的村(社区)均建立完善公共卫生委员会,共产生委员会成员7231名,全市村(社区)重大疫情应对和组织协调能力、公共卫生服务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公共卫生体系网底进一步扎牢扎紧。
二、强化督查指导。2023年,结合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合格城市创建工作,对全市村(社区)公共卫生委员会开展实地抽查,针对委员会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工作流程等方面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现场反馈,并发布书面通报要求村(社区)对照考核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推动公共卫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
三、开展志愿服务。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全市登记备案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8831家,打造一批品牌性的社区社会组织,有效引导社会工作者、广大志愿者参与到社区治理工作中来,如莲花社区“红莲互助会”,为社区老人提供卫生清洁、精神关怀、情感陪伴、心理互助等服务。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定期走访有需要的群众,为群众送去温暖与爱心,乡镇社工探访服务对象3680人次。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卫健部门沟通协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具体措施,推动乡镇(街道)全面履行基层群众自治和基层公共卫生工作责任,指导、支持和帮助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
最后,再次感谢4位委员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承办负责人: 黄上峰、谭艳
承 办 人: 冯 谦
联 系 电 话: 0731-28685544
株洲市民政局
2023年9月13日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