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0310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4-29信息来源:
A类
同意公开
株民复字〔2024〕3号
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0310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株洲市卫健委:
曾莉怡、李晓兵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关于对“各级民政部门要持续扩大对贫困艾滋病感染者及家庭的救助力度”的建议答复
一是精准识别救助对象。全面推行城乡低保精准救助,健全完善《株洲市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算评估办法》,明确社会救助申请家庭收入、支出和财产等方面的核算项目、范围和具体核算评估方法。通过“线上大数据+线下铁脚板”的方式,全面排查了解艾滋病感染者家庭家庭情况,及时主动发现贫困艾滋病感染者救助需求,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艾滋病感染者及家庭,依照社会救助有关政策规定,按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低保边缘家庭和临时救助范围,保障其基本生活。二是提高低保标准。2024年,联合市财政局出台《关于调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相关标准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将所有县市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市级指导标准从650元/月提高到700元/月,全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263元/年,并相应提高救助保障水平;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1150元/月,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1600元/月,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已获得最低生活保障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且未达到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补贴标准的,进行补差发放,其他被保障对象按照标准全额发放。鼓励各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成年后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继续享受相应标准的生活保障。三是实施低保扩围。总结去年低保扩围“百日攻坚”行动成果,加强低保政策培训,指导县市区加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组织动员乡镇(街道)、村(社区)社会救助经办人员和乡镇社工站社工,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等方式,全面摸排辖区内困难艾滋病病毒感染对象,将低保边缘家庭的艾滋病感染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参照“单人户保”纳入低保等救助保障范围,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承办负责人:谭 艳
承 办 人:周仁辉
联系电话:28685502
株洲市民政局
2024年4月29日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