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2103121号提案的分办意见

发布日期:2024-09-10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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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

 

株洲市民政局

 株民复202423

 

关于市政协次会议第2103121号提案的办意见

 

龙文胜委员:

首先非常感谢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建设养老服务用房的建议》在提案中出了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存在问题,也给予了相应建议,对我们的工作很有促进作用。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我市已达到中度老龄化社会标准,且还处在上升期,而居家社区养老是老年人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之一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尤为重要。

    一是强化场地供给。我们将争取党委政府牵头,国资、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参与,联合开展城乡现有闲置社会资源的调查,摸清区域内闲置社会资源的“家底”,对于地理位置好、辐射范围广、改造成本低的优质资源,盘活用于养老服务。对利用闲置国有企业物业和公有房产开展养老服务的,将落实租金优惠、延长租期、优先续租等政策。

二是优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养老基础设施不断加强,四级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全面提升,服务质量管理不断优化。出台《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株洲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通过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0.25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支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

三是积极配合省级地方性法规出台。今年省政府拟出台《湖南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明确建要求、建设与移交要求、建设标准、用途保障、运营保障、监督管理等,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发展社区养老服务

是紧盯问题抓落实按照“五个一批”工作思路抓好落实。对已按标准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的,接收一批;对未按照规定移交、挤占挪用的,依法依规处置一批;对规划建设不达标的,通过新建、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一批;对规模较小、位置相邻的老旧小区,按照建设15分钟生活圈”规划要求,采取统筹配建或利用现有设施等方式辐射一批;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发展一批。

建立长效机制按照株洲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若干规定草案规定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区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配建标准,提前做好政策衔接,避免重复整改、浪费资源。对下步新建小区,严格按照政策法规,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作为前置条件,做到规划、设计、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五同步”。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黄上峰、谭艳

   人:胡志玲        

话:28685862 

 

株洲市民政     

                               20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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