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民政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高 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31信息来源:
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19〕42号),从2019年1月起,中央财政对我省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测算标准从以往的月人均300元(湘西州450元)提高至月人均450元(湘西州600元)。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自2019年1月起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费最低保障标准,社会散居孤儿由每人每月8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950元,集中供养孤儿由每人每月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350元。
2019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已按标准全部下达,其他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各地要足额安排本级负担部分资金,确保孤儿基本生活费足额发放。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孤儿标准同等保障。
湖南省民政厅 | 湖南省财政厅 |
2019年11月22日 | |
主动公开 |
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22日印发 |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