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12-10信息来源:
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的实施意见
(2018年12月4日)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破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手段,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为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发展幸福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群众视角找准创新社会治理的突破口,以群众感受确立创新社会治理的目标,整合各方资源,开展网上群众路线、“三社联动”、养老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等系列行动(以下简称系列行动,以后视情况适时调整),解决一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市委副书记王洪斌牵头负责,有关市级领导各负其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房产局为成员单位,由市委副秘书长尹光良任办公室主任,与市“马上就办”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工作职责
(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主要负责系列行动的统筹协调、推进落实、督查考核。要按照“统一领导、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健全指导协作机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形成全市“一盘棋”格局。
(二)市直牵头部门职责。主要负责推进系列行动的业务指导、督促检查、数据采集。市委网信办、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卫计委、市房产局等部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确保系列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县市区职责。主要负责系列行动的具体组织和推进实施。要整合资源、集中力量、下移重心,实行项目化、清单化管理,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相关职能部门职责。主要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工作要求,积极主动的配合完成相关工作。市委宣传部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市委党校要组织教育培训,分批次做好有关人员的专题轮训;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加快改革步伐,“强三性、去四化”,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其他相关部门要立足本职工作,主动参与服务系列行动。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市直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各县市区要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等,形成市县两级无缝对接、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实施方案于2018年12月31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直牵头部门要拓宽资金渠道,发挥引导作用,出台系列行动专项资金支持计划;各县市区要整合资金,集中有效财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安排系列行动专项经费,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各级各部门于2019年3月底前将有关经费安排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严格考核督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系列行动作为市委、市政府专项重点任务,纳入市、县市区重点工作绩效评估范围,市直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对县市区对应部门工作的具体考核办法,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督查评估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四)建立长效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系列行动内容实行动态调整,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创新社会治理的好经验、好做法。支持鼓励引导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探索创新,拓展和丰富系列行动内容,建立长效机制。
附件:1.“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实施
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方案
2.“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实施
“三社联动”工作方案
3.“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实施
养老服务工作方案
4.“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实施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5.“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实施
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工作方案
附件1
“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
行动实施网上群众路线工作方案
为实现“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工作目标,切实做好网上群众路线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原则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开辟发展群众工作新领域,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构建以党委政府为主导、以微信为纽带、以圈群为基础、以服务为核心、覆盖全域的微信群组矩阵,将其打造成新思想的宣传群、党的方针政策的普及群、党和政府声音的传播群、株洲好故事的放大群、社情民意的收集群、党和人民的连心群。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网上群众路线实质上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创新和发展,根本目的还是服务群众。通过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更好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更好传播党委政府的声音,更好解决群众反应强烈的困难和问题。
(二)坚持建管并重。基础在建,关键在管。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与群众自主自律相结合,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分级分层建好各类微信群组。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要求,健全工作制度,真正把管理责任落到实处。
(三)坚持统筹兼顾。将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同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舆论工作、提升用网治网水平等结合起来,不断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
二、目标任务
(一)建立全域覆盖的微信群组。按照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小区)、居民五级,分层分级建群。坚持党委政府主导,依托组织优势,把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一线,广泛发动群众参与。通过宣传动员、活动引路、入户走访、设点扫码等办法,调动群众入群积极性。注重依靠群众开展工作,鼓励引导具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社会贤达、代表人物和公益人士,建立微信群并担任群主。根据职业性质、地域特色、行业特点、兴趣爱好、个性需求等,多样化建群。各地微信群建设情况报市委网信办备案。
(二)加强微信群组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要求,建立群主台账,加强群主监管,构建群主联盟实行自我管理。召开群主代表座谈会、举办群主大会、表彰优秀群主等措施,提高群主管理积极性。管好内容,发动入群群众举报微信群中不良信息,组织人员有力批驳错误思想,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劝诫、约谈、打击网上违法信息发布人和传播者。通过举办助残、助学、扶老、济困等线下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联谊交流活动,增强微信群吸引力和凝聚力。
(三)借助微信群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入群群众诉求办理工作制度,加强督办考核,解决群众身边实际问题,打造服务群众新平台。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借助微信群精准传达党委政府声音,提高到达率和阅读量。畅通舆情信息渠道,发现报告舆情线索,提早做好舆情应对。发挥微信群纽带作用,使党委政府及时掌握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和愿望期盼,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建设,更好监督党委政府。
(四)打造兼具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的微信公众号。组建创作团队,围绕中心工作,加强主题策划,多出原创内容和精品力作。注重图片、视频、H5等形式的运用,摒弃传统宣教式、说教范表达,倡导朴实文风和鲜活网络语言。紧扣群众需求、贴近日常生活选题,让镜头聚焦普通人,把版面留给民生事,用群众最感兴趣的话题吸引关注。探索“微信群组+微信公众号”宣传模式,扩展传播范围和受众群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网上群众路线专项工作小组,市委网信办主任邓天日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阳曼生、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刘国良任副组长,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市委网信办。各县市区要相应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出台工作方案,并及时报专项工作小组。
(二)广泛宣传发动。围绕“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主题,组织媒体开设专题专栏,报道先进地区经验和工作推进情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强化工作考核。网上群众路线专项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绩效评估内容,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估的数据采集和对县市区宣传部门的相应工作考核。
附件2
“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
行动实施“三社联动”工作方案
为实现“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工作目标,加快建立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原则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要求,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健全“三社联动”体制机制,转变社区发展方式,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能力建设,满足群众的多元需求,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服务精细化水平,推进全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
(一)坚持需求导向。以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需求为导向,从社区实际出发,贴近居民生活设计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优先发展与社区居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满足居民不断增长的多元化、多层次的服务需求。
(二)坚持政府主导。加强对社会工作的统筹规划,完善社会工作的相关政策,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的相关机制,规范社会工作服务内容和标准,明确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社会参与机制,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居民、志愿者队伍等参与社会工作。
(三)坚持专业引领。积极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加强对城乡社区党组织成员、自治组织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服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逐步推动社区管理和服务制度向专业社会工作制度创新,进一步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
(四)坚持项目运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引入社会资本的方式,逐步将乡镇(街道)面向社区基层的事务性、服务性工作委托给有专业能力的社会组织承接,由社会组织聘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性的服务。
二、目标任务
到2019年底,初步建立起统筹运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整体推进的“三社联动”运行机制,培育和发展一批服务专业、功能多元的社会组织,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全面提升全市社区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水平,形成具有株洲特色的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多向互联互动互惠、全面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一)优化基层治理结构,拓展联动空间。理顺“上下”关系。全面推行行政管理事项社区准入制度,推动职能部门和社区进一步加强分工协作,从制度上保障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为“三社联动”让渡空间。理顺“左右”关系。优化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基层重大事项协调运转机制,健全社区民主协商机制,鼓励支持各类主体通过多种渠道参与社区事务运作全过程,为“三社联动”增创空间。理顺“内外”关系。以群众满意为导向,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各县市区推进2个以上县级三社联动示范项目,城市各区推进10个以上职能部门或乡镇街道三社联动项目,县市推进5个以上职能部门或乡镇(街道)三社联动项目,覆盖社区达到60%以上,为“三社联动”嵌入基层社会治理提供必要保障。
(二)整合基层各类资源,夯实联动平台。整合设施。完善社区服务基础设施,各县市区社区服务场所面积达标率达到90%以上,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覆盖率分别达到80%、60%以上。主动引入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进驻服务,在全市范围内搭建“三社联动”基础平台。整合资金。探索设立社区建设基金,引导鼓励驻区企业、社会团体以及社区居民以众筹方式设立社区基金,通过自下而上的项目策划实施,使之成为社区共同利益和共同意识形成的“催化剂”,形成“三社联动”的新载体和多元共治的新引擎。整合人力。大规模推进社区志愿服务行动,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制度,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总人口的12%以上,建立建全“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为“三社联动”提供充沛的人力保障。
(三)提升项目运作绩效,丰富联动方式。制定“两份清单”。县市区每年要向社会征集社区民生服务需求,经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形成社区民生服务需求目录,经梳理、综合评估后,确定为民生服务需求清单。县市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根据民生服务需求清单,制定服务项目;社会组织根据民生服务清单或通过创投的方式设计社区民生服务项目,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形成服务项目,两者汇总后形成政府购买民生服务项目清单。精心组织实施。着眼于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将承接主体既定活动安排与居民日常生活、重大节假日活动、日常物业管理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确保项目实施由承接主体按计划有序推进。注重总结推广。筛选并精心打造、包装提升一批株洲“三社联动”经典案例,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三社联动”经验。
(四)壮大社区社会组织,拓展联动载体。强化政策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组织和个人创办公益服务类、文体健身类、慈善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引导业已备案、符合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注册。用3-5年时间,市区每个农村社区拥有5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市社区拥有10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县市每个农村社区拥有4个以上社区社会组织、每个城市社区拥有8个以上的社区社会组织,基本具备承接本社区公共服务能力。加强能力建设。各县市区要依托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重点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并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能力建设,同时要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服务能力。推动深度参与。通过开展宣传培训等方式引导基层自治组织工作人员转变工作思路,正确认识“三社”关系。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专业人才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协同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联动支撑。引进“专业型”人才。开展社会工作者能力建设和社工机构能力建设,发挥服务支持、行业自律和专业发展作用,建立株洲市“社工库”,确保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人员占总人口的万分之一以上。抓好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确保辖区内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在全面落实每个乡镇社工站配备1-2名社工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社区社工岗位设置制度化。培养“本土型”人才。鼓励社区“两委”以及其它社区组织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教育和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培训,转化为专业社工人才。打造“领军型”人才。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全市人才工作总体规划,鼓励各类骨干精英依法参与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打造一批策划统筹能力强、链接资源能力强和专业服务能力强的领军型人才。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三社联动”行动专项工作小组,市民政局局长易湘东同志任组长,市民政局副局长汤爱军、童举纲同志为副组长。各县市区要相应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出台工作方案,及时报专项工作小组。
(二)强化部门协同。市编办、财政、发改、规划、人社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制定购买目录清单、社区用房规划立项审批、落实社区工作者待遇和专业社工人才津贴等工作。
(三)强化工作考核。“三社联动”行动专项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绩效评估内容,专项工作小组根据各县市区实际,实行差异化指导,负责绩效评估的数据采集和对县市区民政局的相应工作考核。
(四)强化舆论宣传。注重适时总结和挖掘“三社联动”成功经验,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宣传“三社联动”在推动多元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构建和谐社区中的意义和作用,为推动“三社联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3
“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
行动实施养老服务工作方案
为实现“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工作目标,全面加强养老服务工作,努力打造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养老服务网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原则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深化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夯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基础,完善养老服务网络,让生活在株洲的老年人健康地长寿、快乐地生活、幸福地安度晚年。
(一)政府主导,市场驱动。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化养老“放管服”改革,为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搭建服务平台,优化竞争环境,加快形成开放包容、规范有序、多元投入的市场运行机制。
(二)立足需求,示范带动。以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不断创新养老产品的供给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养老服务产品。发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区、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探索尝试切合现实养老服务工作需求、符合新时代发展规律的推进方式。
(三)突出重点,创新推动。将养老资源重点向空巢、失能、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困难老年人倾斜,着重在养老设施建设、社会化发展、标准化管理、推进智慧养老等短板上下功夫,同时充分利用区域特点,创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发展模式。
二、目标任务
推进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建立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结合为特点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场、高端有选择”的发展格局和“社会化、便利化、标准化、信息化、融合化、专业化”六化目标。
(一)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县市区有养老示范中心、乡镇(街道)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有日间照料中心和小区有养老服务驿站“四级养老设施网络”,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35张,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二)加速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举办、管理运营养老服务设施,引入和培育至少3家以上的品牌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社会养老机构或企业,使社会力量成为提供养老服务的主体,形成50%以上的养老服务机构实现社会化运营。
(三)加紧实施医养服务融合发展。创建4家以上“医养结合示范中心”,实行60%的城乡养老服务机构、老年人家庭与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医护型床位占总养老床位30%以上,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90%设立卫生室(所),此项任务融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动中。
(四)加大智慧养老服务建设力度。建立智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依据12349养老服务热线、手机APP终端、有线电视网络,建设集养老服务供需对接、服务质量实时监控和养老应急呼救于一体的“互联网+智慧养老”全市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五)加深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管理。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54项基础指标合格率达到100%,且符合《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
(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发展计划,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评价、激励和考核机制。实施“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各县市区中、高级以上养老护理人员达到50人以上,养老从业人员持证率达到40%以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养老服务行动专项工作小组,市民政局局长易湘东同志任组长,市民政局副局长汤爱军、童举纲同志为副组长。各县市区要相应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出台工作方案,并及时报专项工作小组。
(二)广泛宣传发动。围绕养老服务主要任务,利用各类媒体,通过各种载体平台,广泛宣传养老服务工作和先进做法,积极引导社会舆论,营造养老、孝老、敬老良好工作氛围,推动养老服务发展。
(三)形成部门合力。市财政、发改、公安、质监、人社、住建、规划、卫计委、食药监、国资委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县市区党委政府做好规划引领、设施建设、“互联网+服务提升”、人才强基等工作。
(四)从严监督考核。养老服务行动专项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绩效评估内容,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估的数据采集和对县市区民政局的相应工作考核,在督查、考核等过程中,注重区别试点区市(天元、芦淞、荷塘、石峰、醴陵)和其它县区的任务指标,实行差异化指导和扶助。
附件4
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
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方案
为实现“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工作目标,加快推进健康株洲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和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原则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为指引,大力推进健康株洲建设,使全市人民获得感、幸福感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政府主导,健康发展。强化政府责任,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和基层卫生工作,逐步缩小城乡、地区、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的差异,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以全面健康促进全民小康,促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的健康为中心转变,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推动健康服务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显著提高健康服务的质量水平,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二)改革创新,共建共享。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完善具有株洲特色、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按照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要求,推进健康领域开放合作,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人人加强自我健康管理,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
(三)统一组织,统筹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行属地管理、分线负责、分级考核,在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的统一组织管理下,推动县市区加强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基层医疗机构的建设。
二、主要任务
(一)改进基层医疗机构服务模式。到2019年底,在全市所有的基层医疗机构力争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全覆盖和“巡诊工作机制”全覆盖,做实做精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现“应签尽签,应巡尽巡”;并探索在医疗联合体内建立二、三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鼓励专科医生参与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签约,让家庭医生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
(二)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提升居民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信任感,努力实现各县市县域范围内就诊人数达到90%以上,城市各区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人数比例逐年提高;通过强化健康教育和管理,提升居民对健康知识的知晓率,增强居民的健康管理自我意识,形成健康生活方式,成为自我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实现居民“不得病,少生病,少住院,少负担”的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工作小组,市卫计委主任张纯良任组长,市卫计委副主任姚智辉任副组长。各县市区要相应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出台工作方案,并及时报专项工作小组。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落实相关任务要求,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县市区编制部门要科学合理配置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编制资源,发挥编制的使用效益;财政部门落实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各项补助资金和基层卫生人才培养资金的保障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执行监督工作;卫计部门要加强管理,努力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人社部门要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考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力度,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才队伍建设;医保部门要制定完善与分级诊疗、医养结合相适应的医保政策。
(三)强化工作考核。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绩效评估内容,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估的数据采集和对县市区卫计局的相应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直接挂钩。
附件5
“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实施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工作方案
为实现“城乡统筹·幸福株洲”创新社会治理系列行动工作目标,改善我市无物业管理小区居住条件,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原则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市级统筹、县市区负总责、街道落实”的责任分工,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步骤,通过综合施策,积极引导一批无物业管理小区成立自治组织,引进专业物业服务机构或者业主自行规范管理,因地制宜确定管理模式,着力补齐无物业管理小区管理短板,构建环境整洁、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群众满意的小区环境,不断改善和提升群众居住条件、生活品质。
(一)坚持属地管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无物业管理小区自治工作负总责,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和社区居委会的组织指导作用,因地制宜抓好小区自治管理工作。
(二)尊重业主意愿。坚持党组织领导,在发动部门、乡镇(街道)、社区主动参与的同时,充分尊重业主主体地位,把解决问题的决定权交给业主。在广泛入户宣传,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及时回应业主期待,充分调动广大业主参与小区管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好小区有威望、有热情、有能力的热心业主牵头作用,吸引无物业管理小区的业主自己走出来、主动说出来、积极做起来、把小区管起来。
(三)摸清工作底数。扎实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对辖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基础设施、居住群体、群众意愿等基本情况进行深度走访排查,对实施自治管理小区的条件进行前期评估,并建档归类。
(四)实行分类推进。坚持从小区实际、从居民需求入手,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不搞一刀切、一阵风,因地制宜、各有侧重,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不图多求快。
二、目标任务
至2019年底,城区实现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覆盖率10%,各县市分别实现5个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用3-5年时间,实现全市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全覆盖。无物业管理业主自治小区实现 “保洁、保安、保运转”的自治目标,确保自治小区卫生良好、管理有序、邻里和谐。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各县市区成立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行动专项工作小组,工作统筹协调推进。乡镇(街道)设立物管办,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社区设立物管专干。
(二)稳步推进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按照“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步骤,各县市区遴选出本辖区内长期无物业管理,设施老化、破旧,运转状况不佳,市民投诉多、群众有强烈的自治需求的小区进行自治。要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成功一个巩固一个,在实践中探索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小区自治管理的路径和方法。
(三)切实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各县市区要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创建更高水平文明城市等工作,引导小区对进出道路、路灯、停车位等公共设施进行基本综合整治,解决业主反映强烈的实际困难。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创新,打造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样板工程。鼓励各自治小区定期开展邻里文化活动:如设立书屋、健身场所、居民活动室,组织开展“百家宴”、扶贫帮困等活动。
(四)整章建制。坚持部门联动、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社区全程参与、物管办具体指导的工作模式,指导各参与自治小区制定《小区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小区业主管理规约》、《小区业主委员会工作规则》、《小区业主自治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根据基本运转所需经费,科学确定物业收费标准,实行专人管钱管帐;要建立管务公开栏,公开公示小区业主自治、物业管理、收费收支明细等情况,主动接受业主监督,实现各县市区无物业管理小区“保洁、保安、保运转”的自治目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株洲市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专项工作小组,由市房产局局长边宁任组长,市房产局副局长刘波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负责。各县市区要相应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出台工作实施方案,并及时报专项工作小组。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房产、住建、城管、发改、公安、司法、消防、国资等部门及供水、供电、燃气、通信公司等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县市区政府做好拆违控违、管网衔接、价格指导、业务培训、法规咨询等工作。
(三)加强工作考核。无物业管理小区业主自治工作纳入市对县市区年度绩效评估内容,专项工作小组负责绩效评估的数据采集和对县市区物管主管部门的相应工作考核。在推广、督查考核过程中,要注重把握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小区特点,对自治方式、收费标准、工作举措等进行差异化指导。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