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发布日期:2017-03-17信息来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根据《关于转发〈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的通知》(株组〔2016〕162号)精神,现就基层党支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基本要求

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题,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来进行。要按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和解决突出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党的观念、提高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株洲民政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明确方法步骤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6个环节的工作。

(一)组织集中学习,打牢思想基础。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掌握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每名党员必须在党的组织中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这一基本义务,增强开好组织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要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相互谈。谈心谈话要记录在各支部的专用记录本上以备查。对存在问题又缺乏认识的党员,要重点谈、反复谈;对外出流动党员,要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掌握其思想和工作情况;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要主动上门谈心;对青年党员要主动约谈。谈心谈话既要交流思想、沟通工作生活情况,又要相互听取意见、指出对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拟在会上开展的批评意见要充分沟通、取得共识。同时,要主动征求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对支部班子的意见。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对照党章标准,查找突出问题。

关于党员个人:每名党员要以“四讲四有”为标尺,查找自身在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的差距和不足,重点看是否存在理想信念模糊动摇、大是大非问题上态度不鲜明,组织观念淡薄、道德品行失范,不履职尽责、不担当作为等问题。机关党员还要看是否存在庸懒散拖、工作不实等问题;执法部门和窗口服务部门所在支部的党员还要看是否存在对待群众态度冷漠、执法不公等问题。

关于支部班子:党支部班子要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深入查找剖析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四)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既要直面问题、坦诚相见,又要实事求是、出于公心,达到解决问题、触动思想,增进团结、促进工作的效果。

(五)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件2)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个人自评要摆出政治、纪律、品德、作为四个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班子成员要带头示范;党员互评要摆事实、讲表现,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带个人恩怨,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情况,同时可开展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述职评议要求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的通知 》执行。

执法部门、窗口服务部门支部,可以邀请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对党员和党支部班子进行满意度测评。

(六)作出组织评定,抓好问题整改。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以及党员日常管理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向本人反馈。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原则上应从其中产生;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按照规定的办法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要将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见附件3)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支部自留一份存档),《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及时归入党员档案。

三、强化组织指导

1、要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各级党组织要将其作为加强党员队伍管理和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组织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要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精心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

2、要严格程序步骤。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结合实际,认真以上方法步骤,做好所要求的6个环节工作。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还要严格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的“一会五评”的程序进行,做到规定程序不遗漏、规定动作不走样

3、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不能有效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党组织,要及时进行整顿;对被动应付、敷衍塞责的党组织,要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重新开展;对利用民主评议进行打击报复的党组织负责人,要严肃查处;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民主评议或不服从组织决定的党员,经教育不改的,要给予组织处理,其中情节严重和一贯表现很差的,要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4、要注重结果运用。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形成的评定意见,要及时向党员反馈,并将党员评议结果、班子查摆的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登记表》要及时归入党员档案。各支部要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和组织生活会工作台账,充分运用好民主评议党员的结果,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要通过适当方式进行表彰。对评为合格等次的党员,要引导其向优秀党员看齐,不断提升自己。对评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要指定专人及时诫勉谈话,帮助教育改正。对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依照程序严肃处置。

   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外出流动党员根据实际情况,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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