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系统“七五”普法依法治理

发布日期:2016-04-22信息来源:

  2016年是“七五”普法规划的启动之年,也是“十三五”民政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要指示,不断扩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有效提升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质量,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民政发展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民政系统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普法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依法治市工作大局,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为实现我市民政事业既定目标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以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为主要任务,以“互联网+法治宣传”为新平台,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为机制保障,统筹推进,开拓创新,全面启动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有效提升民政法治宣传教育质量,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民政发展中的规范、保障和促进作用。

  三、重点工作

  (一)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大力宣传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治根基。积极组织对《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人民调解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定》、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意见》、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法规政策的宣传,着力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和遵纪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案件发生,更好地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二)积极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清明节、5.12减灾日、建军节、重阳节、公祭日、“12.4国家宪法日”及新的法律法规实施等重要时间节点,积极开展“法治株洲”、 “优抚之家”、“慈善一日捐”等与民政法治密切相关的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广泛宣传民政政策法规,让民政主动走向社会,让社会广泛了解民政,努力提高民政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普及率。

  (三)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六进”活动。结合民政工作特点,充分整合民政专业人员、军队离退休干部等有效资源,广泛开展适合不同对象参与的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不断拓展主题宣传活动的广度和深度,强化对重点区域、特殊人群的法治教育,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基础性问题,使普法活动成为密切联系群众、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过程。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市局成立以局长马民杰同志为组长,其他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信访法制科,陈阳明同志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凡涉及到民政专业法律、法规、规章的科室,由各分管副局长组织实施操作,法制科等有关部门给予配合,全局上下,统筹安排,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合力推进,确保普法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民政局及直属各单位应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并制定2016年度 “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二)完善制度机制。规范干部选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度学法用法制度、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确保学法“五落实”即计划(培训计划)、教材(人手一本年度普法读本)、课时(党委或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不少于4次,一般工作人员学法或上法制培训时间一年不得少于40小时)、笔记(人手一本法制教育学习笔记)、考试(全面推行无纸化考试和法律培训讲座考试工作,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100%,合格率100%,补考率不得超过5%)、干部学法考试成绩逐年、及时登记存档。

  (三)创新载体宣传。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基础阵地平台,加强门户网站法规政策专栏的规范化建设,及时发布民政法治相关信息;拓展法治宣传教育信息传播平台,着力打造纸媒体(报纸、刊物)、空中媒体(广播、电视)、社区普法平台、普法网站等为一体的综合信息传播平台,形成衔接互动的普法格局;推广群众性法治宣传活动平台,充分借助市社会福利院、婚姻登记处、救助站、军休所等民政宣传阵地,积极开展法治课堂、法治文艺、法治电影、法治书画摄影等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调动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届利用新媒体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

  (四)坚持依法行政。一要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落实八项制度。1、明确职权制度。各业务科室必须明确依法行政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和内部岗位职责。2、规范抽象行政行为。严格执行法规关于行政许可条件、行政处罚条件和自由裁量额度的有关规定。3、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强调审批职权、分解、顺序、时限等程序。4、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持《行政执法证》上岗和经过业务培训、法制培训、职责培训(包括局领导)。5、政务公开制度。6、行政执法统计备案制度。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备案等规定。7、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接受上级行政机关的检查,接受法制机构、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8、考核奖惩制度。每年不少于1次,根据考核结果实行单项奖励和处罚。二要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机关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征求法制部门的意见,做到有法可依。三要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单位做出重大决策之前必须进行法律咨询。四要完善局领导接待来信来访制度。耐心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回复群众来信,妥善解答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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