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半年总结

发布日期:2021-06-18信息来源:


2021年上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的精心指导下,我局继续深入开展八五普法教育,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开展为民服务相结合,切实做好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构建民政新格局。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方面的情况

1.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通过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及各类民政常用法律法规等,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上。

2.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精神,形成局领导班子对推进民政系统法治建设工作负总责,局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和局属单位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


3.不断提高综合素质。结合民政工作实际与特点,强化对新颁法律、法规的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学习强国app国防大课堂、如法网等网络媒体学习平台学习,今年干部职工学习学时争保均达到标准,100%干部职工完成

二、助力产业项目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情况

)在助力产业项目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

1.多举措推行最多跑一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民中心民政窗口为帮助全市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共计700多家机构在每年的3月至8月限期内完成年检工作,经常加班至深夜,或直接帮助如株洲市盲人协会等一些不能自主填报的单位完成年检填报。同时为方便办事群众,在窗口另增一台电脑给全市社会组织免费使用,解决了一部分社会组织不擅长使用电脑和系统的问题。

2.努力实现社会组织管理零次跑截止20215月底,市民政局累计受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63项,所有事项由原来的4个环节缩减到2个环节,承诺办理时限由60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其中4个事项社会团体章程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基金会章程核准、社会组织管理实现零次跑

3.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目前在湖南省政务服务系统平台上民政局系统依申请类为44项,为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民政局将全市所有的社会组织进入统一的政务信息系统,具有独立的操作账号,构建网络办证平台,将全市社会组织的成立登记、变更、注销、年检、备案推行到互联网,审批人员全程在线。并全面清理社会团体在成立、变更、注销环节的奇葩证明,大力减少联合业务主管部门的盖章、批复、备案等各种繁杂环节和手续,实现审批服务扁平化、便捷化。

4.创新审批方式,设立首席代表审核审批为整合和优化办事流程,市民政局由局长亲自授权,设立一名首席代表在政务大厅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慈善组织的募捐许可、养老机构的设立、辖区内建筑物的命名及变更等6个事项的审核审批权,真正实现一枚印章审批一门式一网式的行政审批环节,推动了行政审批便民化、优化了办事创业和服务环境。

5.完善考评问责机制,加强窗口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市民政局窗口自查自纠,密切联系行政相对人,及时了解办件情况,发现、解决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同时加强与业务主管部门的协调联动,全力服务大局,实行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随到随办,以内部的高效运转体现一流的服务效能,服务我市经济发展。窗口实行一次告知事项,并在网上公开公示;设立行政权力网上办理监督机制,从而真正做到服务群众。截至目前,民政局窗口受理的所有办件,无一例超时办理,无一例投诉。

6.进一步清理规范社会组织涉企收费工作。今年4月市民政局按照社会组织抽查的原则制定5%的比例对我市商业协会进行抽查,集中取缔了一批非法社会组织,查处了一批利用非法社会组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有效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保障市民安全和社会稳定,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法治环境。

)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体制机制方面。

1.积极深化基层自治实践。一是顺利完成村居两委换届。截至目前,全市1387个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已全面完成,共选出村(居)两委班子成员7661名,实现一肩挑的村(社区)1319个,占比95.1%。总体呈现选人用人视野广、班子结构层次优、政治参与意识强的特点,为乡村振兴配好了班子。二是探索建立村民议事堂截至5月底,扩展到510个村,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村民议事堂共开展议事活动3100多次,化解矛盾纠纷1.7万余起。扎实推进村规民约、村务公开等规范建设,全市1016个村均建立民事民议、民事民办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三是做好村两委干部履新培训。联合组织部开办新任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并指导县市区扎实推进新春第一、二课等系列培训,全面提升了村(社区)干部履职能力和法治意识。

2.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乡村振兴。一是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传达民政部门引导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精神,向全市社会组织发出倡议,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充分发挥慈善社工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精心设计并组织实施帮困扶弱”“邻里守望”“移风易俗”“环境整治”“文明交通”“窗口形象网上学雷锋等七项志愿服务活动,全市预计服务人数50000余人。三是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实行经费投入制度化建设,促进乡镇街道社工站长效运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失独家庭、自闭症儿童、精障患者、残疾人患者、因病致贫家庭等群体,实施了56个三社联动和城乡帮困项目(城区32个,农村24个),惠及群众2400余人。

3.区划地名持续助力乡村振兴。一是出版湘赣边区域(株洲段)乡村振兴示意图。与江西省萍乡市、吉安市和湖南省地图出版社联合出版湘赣边区域(株洲段)乡村振兴示意图,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参考依据。二是指导醴陵市乡级行政区划变更工作。指导醴陵市完成长庆街道行政区划变更,进一步优化行政区划布局,推动湘赣边区域合作及经济协调发展。三是加强乡村振兴与界线联检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对接。与湘潭市和郴州市一起,按时按质完成株潭线及郴株线联检和平安边界创建工作任务,努力打造株洲、湘潭和郴州边界在法治社会下的平安线、友谊线、和谐线

4.殡葬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一是推进殡葬改革降费。通过减、免、限、补四项举措推动殡葬改革降费整体降费,全面实现了殡葬费用整体降低30%以上的工作目标,总体降幅达38.15%二是建立奖补制度。印发《株洲市惠民礼葬实施办法》,对选择文明治丧的可免除4332元七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对选择少占地安葬方式每例奖补1000元,不占地方式每例奖补5000元。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市民政局等8部门联合发文《关于印发<开展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硬化大墓、活人墓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已摸排的12个硬化大墓和6个活人墓,全部督促完成整改。

三、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法治工作机构建设和健全完善法治建设体系机制等方面的情况

1.健全体制机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出台了《株洲市民政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株洲市民政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株洲市民政局合同审查管理制度》,同湖南誉翔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确保2021年度我局依法依规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审查合同。注重考核评议奖惩,把述法工作纳入中层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内容,一起进行评议,将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2.加强人员装备保障。配备2部执法记录仪,由专人执法监督,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制定了《株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株洲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株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了执法过程记录入卷规范及资料保管和存档要求。

3.严格执行三个规定进机关我局在各级工作群中转发了有关三个规定的出台背景、具体内容、表现形式、违反后果及责任追究方式等,并对落实三个规定需要注意的事项、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说明。全民政系统70余名党政干部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形成了党政机关带头践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法治氛围。

四、民政系统推进法治建设的特色亮点

重点宣传养老领域非法集资危害6月全国第9个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璟亲自带队到云龙示范区、石峰区等地督查养老领域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我局专门制作了宣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展板和民政宣传资料组织50余名民政干部在各县市区进行宣讲分发。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市民咨询400多人次。通过进社区、进养老机构、进家庭等种形式宣传,增强了我市老年人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重拳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527株洲市民政局会同市公安局、市文旅广体局、荷塘区商务粮食局等单位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取缔了两家非法社会组织。通过本次执法行动鼓励了社会公众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积极性,扩大了社会组织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为合法社会组织和社会公众营造清朗的法治社会环境。

(三)促进了殡葬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今年上半年在殡葬执法领域做好法规政策咨询工作130次,受理解决殡葬扰民、乱埋乱葬等问题群众举报投诉58起,严格按照行政处罚程序办事,查处殡葬违规行为6起,提升了殡葬执法能力。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执法检查短板凸显。实际工作中,民政执法权威性不强,软管理柔性执法是民政执法工作的主基调。部分民政法律法规适用性、操作性不强,甚至无法操作运用。部分法律法规条款在职责定位上与其他部门相互交叉,界限不明确,在联合执法过程中,受到其他部门牵制,导致在实践中民政执法困难。二是普法宣传教育不够系统。民政业务行政管理方面宣传的多,结合民政法律法规宣传的少,宣传的方式较单一,宣传的频次不多,深入民政服务机构进行宣传得较少。三是法治工作的创新力度不足在处理具体行政执法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凭借老经验、老眼光处理问题,在执行法规政策方面,不善于运用法规、政策规定,处理工作的思维方式跟不上形势发展。

六、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是强化法治教育。加强对社区两委班子的法治教育,切实发挥民政局对全市社会组织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法治专门队伍教育培训,扩大执法队伍力量。二是强化法治建设。指导各社区充分发挥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在社区治理中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促进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三是强化社会组织监管。坚持党建与社会组织全面发展深度融合,完善社会组织监管体系,逐步解决社会组织管理法规不完善、不系统、相互冲突的问题。四是强化依法执法。积极推动完善社会组织配套性政策法规。加强社会组织执法宣传引导,强化跨部门协同合作执法。

 

株洲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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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