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发布日期:2021-09-30信息来源: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2021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推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分工方案》的各项任务,根据《株洲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查工作细则》文件要求,认真开展依法行政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了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水平,保障和促进了全市民政系统平稳健康发展。现就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自查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持续性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易湘东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二是强化目标管理。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依法行政工作相互结合,


要求各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做到年度有工作计划,有工作例会,有检查考核。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我局于818日组织召开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我局目前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并经823日局党组会审定后,印发了《株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出台了《株洲市民政局案审会制度》和《株洲市民政局听证会制度》。促进了法治政府职能转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的持续性和实效性。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群众对法治建设工作的满意度

一是严格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类人员持证上岗和执法资格管理。根据岗位编制,我局持证执法人员70人,持证执法人员占全局系统在编在岗人员比例为54.3%。二是加强法治学习。根据《株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我局重新梳理了民政系统行政执法依据,对市民政局行政执法流程图进行了规范,对行政执法文书模板进行了完善,并于97日组织开展了2021年株洲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人员第一期专题培训,邀请湖南省誉翔律师事务所刘灿律师对局机关各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约60余名在职在编人员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行了培训。三是提高办案水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要求局聘法律顾问进行合理性审查,切实做到主体资格合规有效、执法程序合法完善、案件调查事实清楚、定案证据完备齐全、适用法律准确严谨、案卷归档完整规范。

(三)注重民主决策,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完善重大事项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规定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原则,做到按规章、按制度办事。二是对重大决策要求记录存档。对重大决策会议和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完整记录,并要求永久保存,提供监督保障,保障全民政系统法治环境和谐稳定。

(四)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权责清单制度

一是进一步梳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前我局民政部门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据共79部,涉及社会事务、社团组织、养老服务、区划地名、慈善社工等多项业务其中,其中行政处罚58项,行政强制5。并在株洲政务服务网和局官网进行了公示。二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能。按照市跑改办的要求对标国家和省级系统全面梳四级十同事项清单。目前,市民政局依申请类行政权利30项,公共服务事项15项,县市区依申请类行政权利42项,公共服务事项21项,社区类11项。下一步,主项名称、子项名称、事项类型、事项编码、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事流程、收费标准、承诺时限、表单内容将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同步,充分发挥互联网+政务服务的作用。同时,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一件事一次办”“三集中三到位等精神,将帮代办等事项全部统一清单,优化办事流程。三是进一步健全文件审查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把关,对代市委、市政府草拟的文件,由局主要负责人审核后上报;所有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好程序关和政策关,经法律顾问审核后,由办公室出具审查意见;所有合同类文件需由局法律顾问出具合同合法性审查报告。2021年以来,我局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个,交由法律顾问审核合同27件。

(五)保障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是继续加强全民普法力度,提高广大群众法治素养。结合宪法日、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宣传活动,通过广泛、持久、深入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人民群众切实增强法治意识,使法治成为干部职工的思维方式、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让看得见的法治形式内化为根植于内心的法治信仰。二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信访维稳、行政执法乱象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集体越级上访的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为有效畅通信访渠道,方便群众表达利益诉求。

二、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过程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需进一步落实,亮证执法意识不强,执法记录、调查取证等程序尚需进一步规范。

(二)部门协作有待加强。联合执法对接程序相对较多,影响执法速度和效果。

(三)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需进一步加大。个别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业务政策把握不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责任,不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成效。

(一)努力完善政府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将社会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加强指导培训。一方面,引进、培养专业法律人员、技术人员,为依法行政队伍不断补充新鲜血液。另一方面,采取发放工作手册、召开学习培训等形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业务能力,提升依法行政意识。

(三)提升公务人员服务意识,加强服务素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推进村(社区)民政业务全程帮代办,通过一门式、一网式综合服务平台,实现一个门、一张网办事,给群众办事带来方便。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及记录归档。加强对各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与指导,规范行政执法案卷的记录和归档,提高适用法条的准确性,提升案件办结率。

 

 

                                 株洲市民政局

                               202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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