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2025年工作总结和2026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5-12-12信息来源:


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以持续擦亮精准、专业、品牌、幸福株洲民政品牌为目标,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本社会服务相关社会治理等职责,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株洲贡献民政力量。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全年亮点工作及突出成绩汇报如下

一、2025年工作亮点

(一)持续打好重点民生保障仗全市低保平均标准分别提高到740/485/月。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提高到1200//月,集中养育孤儿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700//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提高至100//。相关保障标准均位于全省前列。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完成90家“幸福食光”长者餐厅,220个助餐点建设老年人时光守护床位100

(二)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水平。实施低保扩围增效,重点抓好低保政策扩围落实落地,严格落实整户保政策,用好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的政策衔接,加快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将单人户保政策由原来的重病、重残二类对象适度扩围到7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等六类特殊对象。今年以来新增城乡低保对象7606人。推广天元区社会救助链式服务模式,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区的社会救助链式服务模式相关措施。

(三)持续擦亮“株洲安养”品牌以市政府办名义出台《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在加强老年助餐服务、推动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顶层设计。大力培育幸福食光长者餐厅,保障老年人健康、便捷就餐送餐服务需求。深化养老服务改革,推动闲置国有资产用于养老服务,相关经验做法获《中国民政》《中国社会报》推广。出台《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开展,推进市域安联网建设

(四)健全完善全市老龄工作机制印发了《株洲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株洲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株洲市老龄工作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建设,芦淞区贺家土街道漂家井社区、石峰区响石岭街道云峰阁社区列为2025年全省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开展促进银发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探索在全市建设银发济产业园。大力推进养老金融工作,入选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联合交通银行(总行)开展养老金融试点工作,全国仅8个城市,为全省唯一一个。

(五)加强社会事务服务。做好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联合文明办等单位发布文明祭扫倡议书,在南山公园举办全市第三届节地生态集体安葬活动,引导节地生态安葬、文明低碳祭扫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殡葬设施管理,联合统战部、民宗局到宗教活动场所对殡葬设施建设和销售情况进行督导,制定加强宗教活动场所殡葬设施管理的政策,加强监督管理规范高效办理婚姻登记服务,承办株洲青年人才集体婚礼,开展婚事新办简办倡议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宣传。

(六)打造“儿童+慈善”服务品牌。在持续打造“幸福布谷来敲门”服务品牌的同时,统筹推进“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慈善项目。充分协调和调动基层志愿者、爱心慈善资源、联动街道社区力量,依托“社工+志愿者”服务,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同时,深耕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今年以来,打造了一批儿童友好社区建设点。持续推进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开门办院”和困境儿童委托照护相关工作。首批18名困境儿童顺利入学,通过提供标准化生活保障、专业化教育引导及个性化关爱服务,入院儿童的生活质量、身心健康状况均得到显著改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七)深化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红满株洲·牵手计划”品牌。充分利用全市9个“株洲市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创新实践基地”,深化133家社会组织参与村社共建,促进农产品销售,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约55万余人受益,相关工作获省民政厅点赞组织开展株洲市公益创投项目路演比赛,36家社会组织参赛,后续将安排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开展。

(八)深入推进“乡村著名行动”。统筹谋划区划设置,推动渌口区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事项纳入全省2025年行政区划调整安排方案。倾力打造“株洲地名”品牌,结合“乡村著名行动”,打造以“民政logo+株洲地名”的“株洲地名”品牌,发挥地名工作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乡村地名建设水平。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完成乡村道路命名2291条,采集助农惠农兴趣点1277个。

(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养老服务领域。截至目前,全市已排查养老服务机构1540个。排查问题328个,涉及金额198.7126万元。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308个,完成整改金额132.5070万元,正在整改问题20个。移送纪检监察机关问题数21个,纪委立案人数18人,党纪处分10人,政务处分8人,其他处理2人,其他查处人数11人。二是殡葬服务领域全市共摸排问题线索168件,办结问题线索134条,立案98人(含采取留置措施8人),共党纪政务处分65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追缴违法违纪所得金额498.58万元。累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8份;工作提示(提醒)128次,开展警示教育52起。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市殡仪和墓地费用较专项行动前整体下降约25%,治丧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三是社会救助领域。全市共发现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线索79条,新纳入社会救助104人,其中低保50人、低边“单人保”42人、特困4,临时救助8人,完善救助制度20个。相关工作在全省民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四是慈善事业领域。全市公益慈善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发现问题线索共134条,其中公益慈善领域腐败等违纪违法线索数5条,慈善组织等从事公益活动的社会组织突出问题129条,已整改问题数106条,现场检查慈善组织28个,抽查审计慈善组织25个,追缴资金155.235万元,立案人数4人(含采取留置措施2人),其中正在办理3人,给与政务警告处分后办结1人,移送司法机关正在办理3人。

二、承办国省重大活动情况

2025年,我市连续承办了全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研究班全省养老服务业务培训班以及全国责任彩票建设座谈会等多项国省层面重要活动,株洲养老工作、福彩工作等相关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相关工作得到了民政部、省民政厅的高度肯定。这些活动的成功举办,不仅提升了我市在养老服务和彩票管理领域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也为我市争取政策支持、拓展合作渠道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2026年工作打算

(一)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提升兜底保障水平。根据省级文件要求,依据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一定比例,按规定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推进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清零”行动。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深化社会救助创新实践,持续整治“人情保”“关系保”,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将社会组织培育、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缓解资金压力。

 (二)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均衡发展。全力推进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完成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任务。持续打造“幸福食光”助餐服务品牌,加快失能失智照护床位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财政资金和政策倾斜,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服务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荷塘区、芦淞区整改到位,完善联合监管机制,提升养老服务质量。

 (三)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激发基层活力。持续推进“红满株洲・牵手计划”,引导社会组织深度参与乡村振兴,开展“邻里守望”等关爱行动。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加大非法社会组织打击力度,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健全信用激励约束机制。深化殡葬改革,加强跨部门执法联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提高火化率,推动移风易俗。

 (四)加强特殊群体关爱,打造服务品牌。持续深耕“幸福布谷来敲门”“润心伴成长・同心护未来”等品牌,推进困境儿童委托照护工作,完成年度照护指标。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推进“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建设示范性“儿童之家”,提升儿童督导员业务能力。完善老龄工作机制,争创全国老年友好型城市,培育银发经济新动能,深入开展“银龄行动”,营造老年友好社会氛围。持续深化养老金融试点工作,打造养老金融“株洲样板”。

 (五)强化队伍与执法建设,提升服务效能。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提升业务能力,优化人员配置,解决人手短缺问题。完善社会组织、殡葬、养老等领域执法制度,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大执法查处力度。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民政信息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让群众办事更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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