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8信息来源:
株洲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对3家2021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详见附件名单)。
因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电话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该3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执法大队办公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公告送达的社会组织名单
株洲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7日
本机关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76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部门:株洲市民政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1-22322849
附件1:
公告送达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社会组织名称 |
1 | 51430200322173887M | 株洲市跨境贸易协会 |
2 | 52430200MJJ7492421 | 湖南(株洲)长风职业培训学校 |
3 | 524302006780490940 | 株洲市黄冈学校 |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