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28信息来源:


株洲市民政局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规定,本机关32021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详见附件名单)。

因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电话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3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执法大队办公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附:公告送达社会组织名单

 

                                    株洲市民政局

2023427

 

本机关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76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部门:株洲市民政局执法大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1-22322849

 

 


附件1:     

公告送达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社会组织名称

1

51430200322173887M

株洲市跨境贸易协会

2

52430200MJJ7492421

湖南(株洲)长风职业培训学校

3

524302006780490940

株洲市黄冈学校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