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对6家社会组织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7-16信息来源:
经查,株洲新能源装备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中心等6家社会组织存在2022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我局决定对株洲市安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株洲市中科未来职业培训学校、株洲市恒企职业技术学校等6家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附件:株洲市民政局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株洲市民政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株洲市民政局作出警告行政处罚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 社会组织名称 | 统一信用代码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类别 |
1 | 株洲市安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52430200MJJ5418714 | 2022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 民办非企业 |
2 | 株洲市中科未来职业培训学校 | 52430200MJJ523809L | 2022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 民办非企业 |
3 | 株洲市恒企职业技术学校 | 524302000601163398 | 2022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 民办非企业 |
4 | 株洲市众康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52430200MJJ749226B | 2022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 民办非企业 |
5 | 株洲市慈航爱心助老公益协会 | 51430200MJJ739423Q | 2022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社会团体 |
6 | 株洲市童装协会 | 51430200MJJ7394073 | 2022年度未按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度检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 社会团体 |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