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信息来源:


经调查,下列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湖南省民政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办法》之规定本机关对62022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详见附件名单)。

因无法通过登记的住所和电话与上述社会组织取得联系,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现公告送达本《行政处罚决定书》。该6家社会组织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社会组织管理科603办公室办公室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株洲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复议或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公告送达的社会组织名单

 

株洲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9日

 本机关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169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部门:株洲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603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31-28685528

 

附件

公告送达的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株洲市安培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52430200MJJ5418714

2

株洲市中科未来职业培训学校

52430200MJJ523809L

3

株洲市恒企职业技术学校

524302000601163398

4

株洲市慈航爱心助老公益协会

51430200MJJ739423Q

5

株洲市童装协会

51430200MJJ7394073

6

株洲市环境保护志愿者协会

51430200774477419N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