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6-02-16信息来源:株洲市民政局
部门收支概况
2016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和人员经费,也包括投诚起义宽释人员生活救济费、驻军部队战士蛋奶果品专项经费、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经费、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经费、双拥工作专项经费、代管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职工人员经费、城市流浪乞讨救助经费、孤儿生活医疗教育专项资金、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慈善事业发展基金等专项经费。
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慈善办公室、市救助管理站、市军用供应站、市徐家冲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新华村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石塘冲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市儿童社会福利院、市殡葬管理办公室、市按摩医院。
(一)收入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659.57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全额拨款6556万元;财政预算定额补助69.61万元;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5.9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6659.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6082.16万元,医疗卫生577.41万元。
具体安排如下:
1.基本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4093.7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公用经费、业务性商品和服务支出。
2.项目支出:2016年年初预算数为2565.8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基本建设支出、资本性支出等。
(三)“三公”等经费预算: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99.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7.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11万元。2016年会议费预算数为83.41万元,培训费预算数为43.9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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