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发布日期:2017-08-25信息来源:株洲市民政局

第一部分  株洲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划、政策。
    (二)负责全市优抚工作。负责革命烈士的申报和褒扬;负责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管理工作;负责评残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市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拟订接收安置政策、计划和实施办法;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站)、军供站、军人接待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治、生活待遇;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
    (四)负责本市救灾减灾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核查、统计、上报和发布灾情工作;筹措、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备和发放工作;指导灾民开展生产自救;审批全市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等活动。
    (五)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城乡居民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办法和程序;负责农村优抚户和贫困户的扶持;负责管理和分配中央、省下拨的市级保障金。
    (六)负责本市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工作。拟订全市城乡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管理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社区组织干部的表彰。
    (七)依法对全市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
    (八)负责本市殡葬管理和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行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办涉港澳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涉港澳台、国内收养登记工作;配合有关部门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生活无着落人员救助管理站的建设和指导监督工作。
    (九)负责本市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定行政区域界线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拟订地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建立、管理地名信息资料和档案。
    (十)指导全市社会福利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承担全市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全市社会福利企业的资格认定;拟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社会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负责本市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福利彩票发行工作;负责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监督全市福利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二)负责指导全市革命老根据地的经济开发工作;负责监督全市革命老根据地开发资金的使用情况。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维护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五)负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和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民政事业经费的管理使用;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六)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七)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 市慈善办公室

3.市救助管理站

4. 市军用供应站

5. 市徐家冲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6. 市新华村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7. 市石塘冲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8. 市儿童社会福利院

9. 市殡葬管理办公室

10.市按摩医院

第二部分  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15277.37万元,较2015年增加3393.27万元,同比增长28.55%,支出合计14594.96万元,较上年增加3283.75万元,同比增长29.03%。

二、关于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合计1527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458.91万元,占总收入的81.55%,上级补助收入87.33万元,占总收入的0.57%,事业收入40.07万元,占总收入的0.26%,其他收入2691.06万元,占总收入的17.61%。

三、关于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合计14594.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62.66万元,占总支出的44.28%,项目支出8132.3万元,占总支出的55.72%。

四、关于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458.91万元,较上年增加3064.47万元,同比增长32.62%,财政拨款支出12558.92万元,较上年增加2700.13万元,同比增长27.39%。

五、关于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8.84万元,较上年增加1563.41万元,同比增长16.46%。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23.18万元,占总支出41.81%,项目支出6435.66万元,占总支出58.1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58.84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439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9.4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发放年休假补助和增加死亡抚恤;项目支出增加3869.8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和社保科公共专项资金未纳入部门年初预算。

具体明细如下:

行政运行财政拨款支出853.17万元,年初预算668.08万元。

老龄事务财政拨款支出141.52万元,年初预算73.89万元。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财政拨款支出188.75万元,年初预算140万元。

部队供应财政拨款支出324.51万元,年初预算188.74万元。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32.44万元,年初预算580万元。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支出302.46万元,年初预算327.11万元。

事业单位离退休财政拨款支出499.59万元,年初预算485.74万元。

死亡抚恤财政拨款支出278.5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伤残抚恤财政拨款支出6.5万元,年初预算6.5万元。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财政拨款支出66.28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其他优抚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86.32万元,年初预算615万元。

退役士兵安置财政拨款支出163.07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财政拨款支出2196.22万元,年初预算474.66万元。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财政拨款支出495.32万元,年初预算240.97万元。

儿童福利财政拨款支出1119.51万元,年初预算913.66万元。

老年福利财政拨款支出24.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殡葬财政拨款支出253.17万元,年初预算280.29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支出206.7万元,年初预算215.63万元。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500万元,年初预算500万元。

残疾人就业和扶贫财政拨款支出5.5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财政拨款支出84.62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财政拨款支出19.5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临时救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707.33万元,年初预算218.89万元。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财政拨款支出826.95万元,年初预算50万元。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财政拨款支出80万元,年初预算103万元。

行政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124.97万元,年初预算124.97万元。

事业单位医疗财政拨款支出371.06万元,年初预算452.44万元。

计划生育服务财政拨款支出0.6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六、关于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合计4623.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38.24万元,占支出33.27%,商品和服务支出1189.71万元,占支出25.7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27.07万元,占支出39.52%,其他资本性支出68.16万元,占支出1.47%。

七、关于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37.4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46.6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4.42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5.0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7.04万元,公务接待费117.99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2.99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都是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数进行测算,造成偏高。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了36.6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7.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43.06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13.54万元。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减少1人次,公车改革后车辆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我局因公出国(境)人数共1人,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共有公务用车20辆,国内公务接待共计700多批次,7800多人次。

八、关于株洲市民政局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500.08万元,较上年增加1158.28万元,同比增长338.88%,支出1500.08万元,较上年增加1136.72万元,同比增长312.84%。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5.69万元,比2015年增加169.93万元,增长31.7%。主要原因是:由于2015年账务系统会计科目设置将部分基本支出记入了项目支出,2016年发现问题后将有关会计科目进行了调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5.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8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0.9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3.8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救助站1辆用于接送流浪乞讨人员车辆,军休所2辆用于为代管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的车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2016年,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标准从420元/月提高到470元/月,超过实事考核标准20元,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差水平为120.9元,超过实事考核标准8.9元。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为3660元/人超过实事考核标准20元将省实事新增养老床位1371张的考核指标分配到各县市区,要求各县市区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完成分解任务,已建成1379张,超额完成8张。将新增10个居家养老服务示范站点列入政府民生实事,已全部建成。全年将新建、改扩建敬老院13所,超过市“民生100”规定任务数3所,已全部完成。大力开展“双促双带”活动,把创建10个退役军人之家列入市民生实事,已完成100%。百岁老人生活补助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00元,已完成100%。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项目13个,已完成100%。成功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 为驻株部队送鸡蛋、牛奶、水果共100多万份。牵头组织在株洲市烈士陵园举行烈士公祭活动。株洲县撤县设区如期推进省政府正式行文,将《关于撤销株洲县设立渌口区的请示》呈报国务院。我市提前24天全面完成建制村合并任务,合并建制村541个,超过省里布置的合并501个建制村的任务40个,完成比例为108%出台了《关于做好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的通知》16家试点行业协会商会已全部按时按质完成脱钩任务。推动城乡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新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点46个。健全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共投入财政资金约545.3万元,对1.06万人进行补贴,覆盖率达到85.4%,远超省老龄办55%的考评目标。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株洲市民政局规划财务科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曾志辉;联系电话:28685524。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转移支付又称无偿支出,它主要是指各级政府之间为解决财政失衡而通过一定的形式和途径转移财政资金的活动,是用以补充公共物品而提供的一种无偿支出,是政府财政资金的单方面的无偿转移,体现的是非市场性的分配关系一般是上一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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