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发布日期:2023-11-10信息来源: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我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推动全市民政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

  (一)强化思想认识。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任务落实。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民政系统民本化、法治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五化民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予以推进。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科室及直属单位工作议程,将推进法治建设与主题教育相结合,纳入相关培训、专题研讨班的重要内容。

 ()强化组织保障。成立了以书记、局长为组长,形成了由局办公室牵头,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为主体的工作机制。在年初制定的《202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中,将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作为全局重要工作,并作为县区民政部门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市民政系统工作重要位置,上下联动、统筹推进民政法治工作任务落实。

(三)强化学习教育。今年局党组会先后2次、局长办公会先后2次专题学习《法治株洲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落实<法治株洲建设规划(2021—2025年)>责任分解工作方案)》,研究部署《关于创建湖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责任分解的通知》,推动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不断提升

(四)强化考试引导。坚持以考促学,今年我局机关及6个直属单位共计127人参加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工作,在规定时间段均完成了学法和考法任务,参学率、报考率、参考率、通过率均达100%,连续九年学法考法全员达标。

二、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亮点与举措

(一)进一步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和民政领域法规政策体系。一是强化养老政策体系支撑。以市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推动出台《株洲市养老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养老服务五个统一标准化建设。二是联合市平安办印发《全市利剑护蕾2023”专项行动方案》,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三是大力推动基层治理效能提升。推动出台《株洲市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厘清权责边界、理顺工作职能。四是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印发《株洲市民政局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工作》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对8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总年检率达85.1%五是聚焦民生福祉,依法保障基本民生。联合市委农村办、财政局等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确保各项民生资金依法依规精准发放。六是依法优化地名服务。出台《地名管理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审慎稳妥推进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我局政务服务57项,其中行政权利42项公共服务15项,所有事项填报率、发布率均为100%。梳理完善权责清单42项,并在局官网公示;指导县市区民政局进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重错码的整改、完成商行业协会信用承诺,每月按要求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用承诺录入信用株洲平台,完善了我局政务服务供需清单。确定一名首席代表,局长授权,负责社会团体的设立等6个事项在政务大厅行使审核审批权。达到承诺办理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的高效服务水平,真正实现一枚印章审批”“一门式一网式的行政审批环节。将社会团体名称核准、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核准两项服务进驻诸事达APP实现指尖办,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核名环节实现零次跑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强化年检(年报)、等级评估、抽查审计等监管手段,依法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专项检查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机构欺老、骗老等违法行为。主动进行执法信息公开,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之前,召开案件研讨会。三是密切与各部门执法联动,强化执法效能。近三年,民政执法大队累计开展民政领域联合执法95次,召开联合执法协调会26次,出动执法人员800次,执法车辆300余台次。特别是根据十三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反馈的问题,我局对石峰区违规私建的九牛山陵园进行了行政执法,责令其将违法开垦的梯田推平,对破坏的植被进行植树复绿。该项执法工作获得当地群众好评,并得到湖南巡视、清廉株洲等微信公众号以及湖南电台交通频道党风廉政专栏《清风侠在路上》等媒体推介。

(三)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内部监督。一是印发了《株洲市法治民政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株洲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株洲市民政局八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民政普法宣传更具实效。二是提升文件制发质量。坚持立改废并举,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我局对2018-2023年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审查确定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6件,延期实施的规范性文件5件,拟废止的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研究制定《株洲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试行)》,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

(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一是严格监督执纪。组织召开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2023年株洲市民政局廉政工作会议,深入开展镜鉴以案促改专项活动,切实抓好民政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二是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聚焦民政重点工作,推动将官方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准确、有效的政府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平台,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依法开展信访工作。印发《株洲市民政局集中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方案》,在全市民政系统范围内集中开展涉稳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目前我市民政系统形势平稳可控。四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接受市政协第五民主监督小组的民主监督,认真落实整改监督意见,以务实的工作作风、强烈的责任意识支持和配合民主监督小组开展工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有待加强:一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市委市政府依法行政决策部署还不够深入,仍存在部分干部法治观念落后的现象。二是部分法规政策存在空白、滞后、冲突等问题,依法行政工作存在法律风险。三是民政系统服务对象多、业务领域多、管理链条长,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行业和机构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职责不明晰等问题。

(二)民政领域行政执法能力有待提升。一是在理论与实际操作上还有差距。长期以来,民政部门主要是行政确认、行政许可等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较少采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依职权的行政行为。各级民政部门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不善执法、不敢执法等问题,特别在社会救助、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殡葬改革等领域,查处的案件较少,没有产生有效的警示效应。二是在执法协同化上还有差距。比如,殡葬领域联合执法长效机制还不健全,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执法信息跨部门共享仍存在壁垒和时滞,殡葬领域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效果有待提升。三是在队伍专业化上还有差距。目前,我局系统35名执法工作人员虽都拥有了行政执法证,但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仅3人,民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仍有待提升。

(三)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有待深化:一是梳理职能职责调整不够及时。存在行政审批事项操作规范、流程图和一次性告知单,强化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制度不够规范的情形。二是权责关系不够理顺。存在同一审批事项受理条件、办事流程、申请材料、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要素不够统一的情形。三是链接各方资源,利企服务水平需提升。存在搭建孵化平台,推动企业建立行业组织,提供政策咨询、场地支持、人员培训、资源整合等综合性服务帮扶力度不够的情形。

   四、下一步计划

一是在树牢法治思维上下功夫。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落实到政策制定、政策执行、行政执法、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方面。教育引导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确保科学依法决策。加强行政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健全执法机制。在养老服务、残疾人福利、最低生活保障等涉及特殊群体利益的领域开展柔性执法,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实现执法目的,让民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加大对救助、养老、殡葬等社会关注、影响面大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三是在强化政策创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健全民政法规政策体系,主动加强与市人大相关部门、市司法局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和民政领域地方立法。增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力度,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全面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对重要文件的审核、备案。加强动态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不协调的内容。多措并举创新便民惠企各项措施,持续推动民政政务服务优化营商环境。

 

                                                    株洲市民政局

                                  2023118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