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6信息来源:


株洲市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方面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民政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工作,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取得一定成效。现将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围绕《株洲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株政办函〔2023〕15号“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中“紧扣打好‘发展六仗’深化公开”要求,重点公开2023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和重点监测民生项目有关信息。依规推进规划统计、预算决算、建议提案办理和重要会议情况以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殡葬服务等重点民政工作决策信息和权责清单公开,认真做好公开解读回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全年官方网站发布信息211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0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及时接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办理申请公开。本单位2023年新接收申请4件,全年共办结申请4件,均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结。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此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强化工作领导,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形成“三审三校”制度,严把内容审查关,加强信息发布审核。认真履行拟公开信息审查、维护和更新主动公开信息等职责,适时更新栏目,加强文件归档和档案管理,便于查询使用。

(四)平台建设情况

    适时调整优化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新媒体栏目菜单加强互动交流明确专人专职,由专人负责定时查看株洲市政府网站及新媒体云监管平台,及时上传信息、修改门户网站和新媒体错别字、错链等问题,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不断增强信息编制、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的能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制度建设,保障任务落实及时调整网站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组长由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协调会,研究推动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发布制度,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明确工作重点,压实工作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1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存在深化公开内容、政务公开形式、加强基础工作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对照群众期盼、紧扣新时代政务公开要求,充分发挥民政门户网站政策宣传、民心互动、便民利民的作用。

一是梳理政府信息,优化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机制建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健全信息公开资料更新机制,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完善信息公开监督指导机制,严格按规范程序公开政府信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确保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策解读渠道,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民政问题。继续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养老服务、殡葬改革、社会组织登记注销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提升政民互动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