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5信息来源: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株洲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正确指导下,紧扣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工作质量和效果不断得到提升。现将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发布网站信息23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条发布权威信息,加强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力度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行政处罚、人事任免、规划统计以及重点民政工作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聚焦民生热点,围绕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儿童福利、社会事务中心工作,做好工作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依法及时开展依申请公开。本单位2024年新接收申请4件,全年共办结申请4件,按要求进行办理,通过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政府信息申请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提起行政复议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落实政务公开管理责任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准确性、及时性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严格遵守发布流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和新媒体公开主平台作用,由专人负责运营维护株洲市政府网站及新媒体平台,及时修改门户网站和新媒体错别字、错链等问题,保证各栏目适时更新,优化网站和公众号的功能设置,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及时交办政府下达文件和回复网络问政咨询6件,办理市政府“12345”呼叫中心派发电子工单197件,办结率100%。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政务环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4年全年未出现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2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1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1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2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民政局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群众办事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还有三个方面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政务公开工作主动性还不够,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依法推进民政各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工作。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全面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向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群众需求,结合我局实际,不断深化和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根据各栏目公开信息的内容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更加突出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等方面的功能。三是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学习,提高全局工作人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与重视程度,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责任编辑:市民政局